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德阳绕城南高速公路建设用地拟启动征收你组(社)集体所有土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启动征收的集体所有土地位于四川省中江县集凤镇金家坪村2组,石泉村3、5、11组;辑庆镇飞凤社区社区集体,青云村1、2、3、4、6、11组,上场村1、3组,狮子村2、9、10、14、15、16组,燕窝村5、10组,永远村1、5组,张家沟村1、2、3、4、5、6组,中兴村2、3、4、5、8组,钟楼村1、2组;龙台镇桂岭村10组;兴隆镇沙尖村1组,石碑河村10、12、13、14组,银河村8组;玉兴镇团山村2、3组,旭光村6、7、8、10组,玉屏村10、11组。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面积、权属等以土地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
中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于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8月30日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的土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它事项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部门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核发营业执照等行政审批行为。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扩建、改建、装修等建设行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在土地征收时不予补偿。
(三)本公告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中江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8日
责任编辑: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