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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肖尤学同志“见义勇为公民” 荣誉称号的决定
索  引  号: 510623-2023-000982
文  号:〔2022〕—240
发布日期: 2023-01-18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
关  键  词:同志 见义勇为 公民 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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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1-18 来源:县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2022年7月13日11时许,永太镇中心学校王某驾驶轿车搭载老师周某、村干部赵某下村开展家访工作,车辆行驶至永太镇栖云村1人民渠路段时,因路面湿滑不慎掉进人民渠中,车辆被湍急的水流冲翻并滑动了100多米,肖尤学同志发现事故后立即找人帮忙开展营救,为了防止车辆被冲进涵洞,他绑上绳索滑进人民渠中,将车辆用绳索固定,拉开车门将车内的3人救出并绑上安全绳,确保了后续救援工作顺利开展。为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深化平安中江建设,按照《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相关规定,县政府决定授予肖尤学同志“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


希望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以肖尤学同志为榜样,学习他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操,学习他勇担时代使命和社会责任的可贵品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平安中江建设,传播正能量、弘扬正能量、凝聚正能量,在全社会形成互帮互助的良好社会风气。

中江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8

责任编辑: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