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阳市“三好”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考评激励方案》(德农〔2020〕84号)相关要求,每年考评激励支持一批“基础设施好、内部管理好、产品质量好”的“三好”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请各家庭农场业主结合自身情况,自主申报。现将申报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基本条件满足。已录入家庭农场名录库,并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且已评定为德阳市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及以上的。前两年已评定为德阳市“三好”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的除外。
(二)社会信用良好。家庭农场主及成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不良信用记录。三年内,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基础设施完善。具有稳定的生产基地、固定的场房场地、规范统一的家庭农场标识标牌、景观化基础设施、智慧农业等硬件设施。
(四)经营管理规范。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1块统一的家庭农场标识牌,3个“标准化”即推进土地流转标准化、“明白卡”标准化、生产规程标准化,3项内控制度即岗位责任、标准化生产、财务雇工管理三项制度,2本台账即收支记录台账和农事操作台账。经营管理水平明显高于全市同行业平均水平。
(五)示范效应明显。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等指标均高于全市同类别家庭农场平均水平,在全市同行业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和带动效应。
二、申报时间、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3年5月10日-5月1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二)地点: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1号楼618室(中江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
联系人:莫晓君
联系电话:18980115707(办公)
附件:德阳市“三好”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申报表
中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