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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第十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 第036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510623-2023-008934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5-15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关  键  词:农村 耕地 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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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5-15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罗敏代表:

您在县第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农村耕地利用的建议》第036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农村耕地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和推出更多的惠农政策,提升土地流转量,促进农村农业发展规模,调动农民耕作积极性,利用好每一寸耕地等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一、加强惠农政策扶持,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近年来,我县积极争取各级项目资金,服务中江农业,切实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稳定。一是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大户补贴、稻谷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补贴政策,发放补贴资金2.1亿余元,惠及全县所有农户及大户,为中江农业发展打下扎实基础。二是做好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产油大县示范县、“以粮为主·粮经统筹”试点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建设、大豆玉米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小麦促弱转壮、耕地轮作休耕试点等项目实施,通过政府购买农业社会化服务、物化补贴、现金补助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积极种粮。

二、加大土地流转力度,促进农业规模化发展

一是积极开展土地流转。印发《中江县农村土地流转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备案办法》《中江县农村土地流转风险防范制度》《关于加强我县土地流转监督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范土地流转备案制度。截至目前,全县总流转面积59.86万亩,占承包耕地面积42.3%10亩以上规模流转31.55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52.7%二是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22年共培育种粮大户400余户、新型职业农民2400余人、家庭农场713家,从事粮食生产经营的专业合作社62家,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1家,“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4家,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农机专业合作社21家。

三、多措并举整治撂荒地,杜绝耕地资源浪费

2022年底,全县共整治撂荒耕地58578亩。一是摸底排查、逐块分析农户承包耕地撂荒原因,采取农户自愿复耕、助耕服务队帮助复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复耕、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组织复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代耕代种等方式进行分类整治。二是大力培育引进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开展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倡导采取3年“低租金”“零租金”的流转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户承包耕地撂荒复耕复种。三是建立完善农业技术服务体系,组建专家技术团队对全县撂荒地复耕情况进行督导,因地制宜指导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超晚播玉米、秋薯等各项种植模式。四是对县内撂荒耕地实际复耕复种粮油主体发放现金补贴,2022年共计发放撂荒地治理补助资金796.5万余元。五是从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及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农业基础设施灾损修复等项目中,优先安排资金用于撂荒地整治后的塘堰、沟渠、作业道等建设,整合各项涉农资金,采购种子、肥料等农用物资,优先对复耕复种的主体发放。六是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文件中“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要求,自2021年以来因撂荒共扣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78.1万余元,今后将继续按照要求应扣尽扣、应补尽补。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农村耕地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中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3328   

责任编辑: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