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和繁重的发展改革任务,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全县经济运行保持平稳态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30,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77,783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8,34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418,53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40,90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6,73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2,794万元(其中:新增转贷债券36,200万元,再融资债券16,594万元),调入资金50,040万元(其中: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40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50,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339万元。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为794,69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实现645,000万元,上解支出为40,893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为657万元,地方政府性债务还本支出16,59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3,35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196万元,支出总量预计为794,690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65,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36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10,000万元(其中:新增专项转贷债券172,5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37,5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2,841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预计为597,206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实现503,706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38,500万元,调出资金50,0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000万元,支出总量预计为597,206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28万元,上级补助62万元,上年结转41万元,收入总量预计为23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计实现191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0万元。
(四)县级财政预备费动用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年初安排预备费6,00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支出。
(五)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23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33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低保补助、残疾人生活补贴、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管理运行维护等方面。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省转贷我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08,7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6,200万元,专项债券172,500万元)。截至目前,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012,18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51,036万元,专项债务余额761,151万元),低于省财政厅核定的债务限额1,014,07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51,62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762,451万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落实人大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3年,财政部门全面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和关于财政预(决)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意见,全力以赴防风险、促发展,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17%,财政支出保持适当支出强度,有力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着力稳住经济大盘
落实减税降费支持政策。把减税降费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之举,不折不扣落实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优惠政策,全年减免退缓金额14,428万元。
激发中小企业市场活力。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支付预付款原则上不低于40%,非中小企业原则上不低于30%,延续实施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
助力中小企业纾困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发放“支小惠商贷”“助农振兴贷”和创业担保贷款38,200万元,惠及439户市场主体和54户个体。支持政府性担保公司减免保证金,降低融资费率,最高不超过1%,全年新增担保贷款56,059万元,惠及263户市场主体。
支持完善产业园区功能。投入资金151,086万元,落实县委、县政府支持高新区、凯州新城发展建设各项政策。其中:安排31,410万元,支持高新区园区发展;安排119,676万元,支持凯州新城各项建设。
(二)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全面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投入资金104,065万元,提升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其中:安排2,875万元,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创业;安排29,861万元,落实低保、特困、孤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政策,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90元、105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117元、137元。
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投入资金61,161万元,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加快发展。其中:安排29,242万元,支持公立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发展;安排16,500万元,支持中江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楼建设和提标扩能、中医医院建设。
助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投入资金121,509万元,优化调整教育布局,落实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其中:安排8,103万元,支持改善义务教育薄弱环节,落实学前教育、城乡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补助;安排5,454万元,落实学前教育至大学教育各阶段的资助政策,受助学生8.2万余人;安排18,100万元,支持大东街幼儿园城东分园、城南职业技术教育基地续建、中江中学教辅用房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促进文体事业繁荣发展。投入资金7,060万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其中:安排422万元,支持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安排3,700万元,支持中江县沼源博物馆建设;安排150万元,支持乡村旅游节会活动开展,推进文旅融合项目建设等工作。
(三)支持统筹城乡建设,优化城市功能品质
支持城乡建设发展。投入资金100,777万元,支持城镇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其中:安排21,839万元,支持杏花街、北塔北路西段、凯江七桥至东江十桥新建工程等桥梁道路建设;安排12,400万元,支持城南片区城市停车场及仓山场镇停车场建设;安排43,838万元,支持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等建设。
促进生态功能提升。投入37,917万元,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其中:安排15,486万元,支持城镇污水处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生活污水“千村示范工程”;安排4,788万元,支持凯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安排7,000万元,支持城南湿地公园和凯江河片区国家储备林建设;安排10,643万元,推进垃圾转运处理、地质灾害综合整治等工作开展。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投入151,000万元,持续加大公共财政对乡村振兴、粮食安全领域的投入。其中,安排25,187万元,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民惠农政策;安排32,679万元,支持高标准农田、防汛抗旱、修复水毁灾损设施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安排36,470万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1,317万元,支持农村“厕所革命”7,000户农村户厕改造。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投入15,961万元,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其中,安排5,502万元,保障禁毒戒毒、扫黑除恶、社会治理等工作开展;安排9,770万元,提高信访维稳、安全生产、防汛减灾、森林防灭火等安全管理应急处突能力;安排497万元,保障普法宣传、法治建设、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工作开展;安排192万元,保障网格化服务管理,持续优化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四)深入推进财政改革,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深入推进财政改革。中江县作为全省第一批两个“一机多库”试点改革国库之一,于8月底前完成试点改革工作。启用“财政投资评审系统”,通过全流程记录、自动计时、通知提醒等功能,夯实各方责任,规范评审程序,确保评审质效。电子票据改革成效显著,全县财政票据均使用电子票据。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调整乡镇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盘活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国有房地产的意见》。
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将20项转移支付和“保工资”纳入预算执行重点监督,设置风险预警点33个。收到直达资金17.68亿元,支出15.62亿元,惠及企业60户和78.2万人次。常态化清缴各单位财政性资金结余,协商银行将财政专户资金利率调整为协定存款利率,预计利息收入年增加1,500万元。清理收回存量资金3.87亿元,盘活2.71亿元。规范实施政府采购,节约财政资金3,696万元。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完成招标控制价评审项目420个,节约财政资金5.57亿元。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持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加强项目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合理性;常态化开展事中绩效运行监控,督促进度滞后的项目加快执行,清理收回绩效目标不可能实现或绩效目标已完成的项目结余资金754万元。开展绩效自评全覆盖,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增减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
严防财政运行风险。强化政府债务风险管控,按计划还本付息8.75亿元,风险总体可控。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坚决守住“三保”支出风险底线,实行“全链条、全流程、封闭式”预算管理。强化库款运行动态监测,严格规范财政暂付款管理,有序规范调度资金。营造稳定的经济金融秩序,组织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联合多部门开展金融交易市场专项排查工作。
严格财政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组织培训卫健、教育、粮食系统和县属国企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1,000余人。制发《严肃财经纪律指导手册》,涵盖预决算管理、支付管理、政府采购等14个领域,为各单位提供学习和参考资料。实施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县属国企财务等5项专项检查,并督促相关单位抓实问题整改。
三、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4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支持打好“五大战役”,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升财政促发展效能,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勤俭节约过好“紧日子”,全面提高综合保障能力;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在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一)公共预算草案
2024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39,750万元,增长7.5%。加上级补助226,41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3,350万元,调入资金50,4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0,410万元,减上解支出40,51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65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410万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428,755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428,755万元。
2024年,县财政将大力推进资金整合,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刚性支出和民生支出增长需要。主要支出项目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750万元,国防支出27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7,300万元,教育支出101,95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3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18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0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8,200万元,农林水支出75,035万元(其中,县本级安排6,160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交通运输支出8,0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10万元,金融支出14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1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15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900万元,灾害防治应急管理支出1,800万元,预备费支出5,000万元,其他支出1,33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0,153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4年,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303,5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000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8,270万元,减调出资金50,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8,270万元后,可供安排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258,50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58,50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27,000万元,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国有企业实体化改革初显成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100万元,上级补助62万元,可供安排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1,16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762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为400万元。
四、2024年财政工作重点
2024年,财政部门将全面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按照县人大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以财政高质量发展助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中江篇章。
(一)夯实财政收入基础。加强财政运行监测分析,强化财政收入征管协同,多措并举盘活国有资产,持续做大财政收入规模。深入研究中省各项利好政策,力争上级转移性支付和债券资金保持合理增长,债券资金争取20亿元以上。综合运用减税降费、政策性融资担保、财政补贴、普惠金融等政策“组合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支持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持续做大增量,优化存量。
(二)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硬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预算执行,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加强直达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推动资金快速直达企业和个人,提高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分配机制,同时,深入实施财政资金“三项清理”,加快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集中财力兜实兜牢“三保”底线,保障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开展。
(三)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持续发挥预算源头治理、中期调整作用。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探索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经费、预算公用经费挂钩机制。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改革提质增效,加强国有企业监管,优化资源配置,引导提升企业信用评级,提高资金管理效能。加强政府采购、国有资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深入开展财会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强化收支预警和库款调度管理,密切关注收支紧平衡下资金支付风险,把库款安全摆在突出位置,精打细算支出大盘,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坚决守住风险底线。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把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间的关系,稳步落实政府债务化解任务。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有效实施危害宣传、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营造稳定有序的经济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