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预算调整变动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39,750万元,结合1—10月收入情况分析,2024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增加10,250万元,调整为150,000万元。
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428,755万元,因新增一般债券、上级转移支付等,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增加382,989万元,调整为811,744万元。具体调整因素:一是新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50万元,相应增支出预算;二是上级新增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219,383万元,相应调增支出预算;三是上级新增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7,230万元,相应调增支出预算;四是上级下达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资金32,000万元,相应调增支出预算;五是上年结转资金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9,699万元,相应调增支出预算;六是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427万元,相应调增支出预算。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427万元,主要用于归集德阳工业创新发展资金池资金、保障重点项目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等支出。
上级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219,383万元,主要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31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7,735万元、结算补助5,864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27,967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9,173万元、固定数额补助5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128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0,862万元、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0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6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7,510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7,577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73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72,349万元(含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补助资金29,720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0,610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5,41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01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685万元。
上级新增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7,230万元,主要包括:乡村水务发展专项资金1,282万元、卫生健康专项资金1,408万元、农村综合改革奖补经费1,942万元、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2,231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2,344万元、工业发展资金3,382万元、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4,003万元、自然灾害防治资金5,755万元(含增发国债资金4,983万元)、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20,120万元、交通专项资金32,483万元、其他资金2,28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来,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未发生变动,仍为303,500万元。
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58,500万元,因新增专项债券、上级转移支付等,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增加290,242万元,调整为548,742万元。具体调整因素:一是上级新增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09,063万元,相应调增支出预算;二是上年结转资金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20,079万元,相应调增支出预算;三是上级新增下达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61,100万元,相应调增支出预算。
上级新增转移支付补助109,063万元,主要包括:彩票公益金1,047万元、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省级统筹部分资金1,487万元、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方向超长期特别国债2,409万元、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5,728万元、加快长江沿线高质量绿色融合发展领域超长期特别国债98,392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100万元,由于国有企业实体化改革初显成效,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增加6万元,调整为1,106万元。
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762万元,因上年结转资金增加等,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增加11万元,调整为773万元。具体调整因素:一是新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万元,相应调增支出预算;二是上年结转资金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5万元,相应调增支出预算。
二、地方政府债务
(一)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情况
2024年1月2日,省财政厅按照财政部等比例收回专项债务限额13,153万元后,我县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为1,024,92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59,81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765,112万元。
(二)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举借情况
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下达我县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99,4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2,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67,400万元。为筹措资金支持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县政府拟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新增举借债务199,400万元。
1.债务举借规模。我县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012,187万元,加上本次拟新增举借债务199,400万元,安排财政资金偿还到期债务6,300万元后,债务余额将达到1,205,287万元,债务举借规模严格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我县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债务资金安排情况。拟新增一般债券资金32,000万元,用于中江县城南职业技术教育基地、中江县城市基础设施提标扩能项目、中江县谭家街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一期)等项目建设。拟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67,400万元,用于中国挂面村乡村振兴农旅融合建设项目(一期)、中江县城镇燃气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国道350线仓山至中江段公路改建工程等25个重点项目建设。
(三)再融资债券安排情况
为缓解地方政府债券到期偿还压力,我县已向省财政厅报送2024年再融资债券计划62,38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0,410万元,专项债券41,970万元。按照省财政厅要求,申请再融资债券主要用于偿还我县2019年四川省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五期)和(二期)5年期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