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网站支持IPv6
智能问答
无障碍
长者专区
旧版
网站支持IPv6

长者专区
关于2025中江半程马拉松赛事期间对“低慢小”等航空器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5-10-20 来源:中江县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为确保2025中江半程马拉松安全顺利举行及活动现场的绝对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2025中江半程马拉松赛事组委会批准,决定在马拉松赛事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飞行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5年10月26日6:00至12:00。

二、管控对象

本通告所称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穿越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航空航天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孔明灯等。

三、管控区域

起终点周边5公里,赛道左右2公里范围为管控区域。中金快速路永远村(起点)--二环路--二环路西三段--铜山大道--迎宾路--二环路北一段--七里坝桥--二环路北二段(折返)--凯江东路一段--F03县道--挂面村(终点)

四、管控措施

(一)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一切“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除涉及赛事保障、应急救援、警务执勤、媒体报道等特殊任务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外,其他如有飞行需要,应当经2025中江半程马拉松安保指挥部批准。

(二)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行为的,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对不遵守通告要求,在管控区域上空擅自操控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中江县公安局

2025年10月20日



责任编辑:中江县融媒体中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