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关于开展多业态混合经营体等重点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4-08-07
来源:中江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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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吸取自贡九鼎百货大楼“7·17”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入贯彻中央和省领导关于火灾事故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织密安全风险防控网,全面开展多业态混合经营体等重点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采取更加务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坚决维护全县火灾形势的稳定。县安办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多业态混合经营体等重点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全县多业态混合经营体,即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公共建筑;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等多种功能且人员密集的建筑。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九小”场所,厂房库房和仓储物流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文博和宗教活动场所等。1.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2.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和仓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人员密集场所与冷库或仓库的防火分隔不完善,冷库和仓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4.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1.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或仓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3.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作为防火分隔。1.各单位(场所)负责人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将自查记录存档备查。2.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行业、属地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督促整改和查处。3.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采取停产停业、挂牌督办等措施。4.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各类场所消防安全火灾隐患的,鼓励通过拨打举报投诉热线电话12345进行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