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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30 来源:中江县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各类突出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 集体经济收入弄虚作假问题

村集体通过会计科目使用错误、虚构经济活动、账务分设不规范、村属企业财务不规范、“过路账”“注水账”等违规违法操作导致的集体经济收入虚高、不实。

(二)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移交不到位问题

帮扶项目资产没有按程序做好权属确认、价值评估、事实移交等工作,没有及时录入全国监管平台,导致账实不符;帮扶项目资产存在误录、重录、少录等相关问题。

(三)违规签订经济合同问题

村集体的经营活动未签订书面合同、签订程序不合规合法,未按规定通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公开进行,存在“人情包”“权力包”,经济合同存在关键信息缺失、超长期、超低价、超权限以及合同款项存在应收未收、欠缴等相关问题。

(四)违规出借村集体资金问题

村集体未规范履行民主决策及审批程序,未规范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协议),合同(协议)约定有失公平,借款利息未如期收取,借款到期后未及时收回,因履职不到位造成集体资金流失等相关问题。

(五)村集体违规举债问题

村集体未经民主决策和审批程序擅自举债,违规举债兴办公益事业、搞形象工程,虚假举债、隐性举债、体外举债,呆账坏账、长期挂账等相关问题。

(六)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

村集体未规范制定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计划),坐收坐支、侵占、挪用、公款私存、白条入账、虚假列支、变相列支招待费、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奖金,财务收支不按程序审批、会计科目使用错误、村委会与村集体账务记账混淆以及村属企业财务管理混乱等相关问题。

(七) 村集体工程项目问题

村集体的工程项目采购或招投标、后期管理不规范行为,工程项目实施未通过民主决策程序,存在虚构项目虚增工程量套取资金、工程质量不达标,暗箱操作、虚假招标投标、围标串标、拆分项目、违规支付工程款等,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等相关问题。

(八) 村集体劳务用工不规范问题

村集体的劳务用工未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劳务用工分配优亲厚友、虚列劳务工时冒领薪酬、用工登记台账不规范、考勤计量不准确、用工价格不透明、公开公示不到位、薪酬发放不规范等相关问题。

二、线索反映渠道

问题线索要提供详细事实依据及相关佐证材料,便于后续高效核查、精准处置、及时反馈,具体受理渠道如下:

(一)电话反映

受理单位:中江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838-7250003

(二)来信反映

邮寄地址: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中江县农业农村局 

邮政编码:618100

(三)现场反映

可直接前往中江县农业农村局,现场反映相关问题线索。

三、相关说明

(一)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为便于线索核实和后续反馈,建议举报人注明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县农业农村局将依法严格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内容全程保密,坚决杜绝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

(二)线索需翔实具体

县农业农村局对收到的各类问题线索将逐一登记建档,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核查处置;如所反映的线索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将依规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三)对线索真实性负责

举报人必须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歪曲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诽谤、干扰正常工作开展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中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30日


责任编辑:中江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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