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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载客,还能拉货?中江一电动车经营部因销售“变形”电动正三轮摩托车被查处!
发布时间: 2026-03-17 来源:中江县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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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规范辖区机(电)动二、三、四轮车销售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近期,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机(电)动二、三、四轮车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

近日,该局依法查处一起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电动正三轮摩托车案件,并对涉案门店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中江某乡镇一家电动车经营部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正在销售的2辆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存在异常情形:其中1辆正三轮载客摩托车,其座椅可向下翻转放平,放平后的货箱具备载货功能;另有1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其货箱栏板可向上翻转,翻转后形成的空间具备载客条件。

经查,涉案的2辆正三轮摩托车均为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目录内产品,具有强制性认证证书,但是涉案产品与“获证产品”明显不一致,从“固定(座椅、货箱)”变成了“可折叠”,在结构上发生了变化,且不可申请变更或重新申请认证。其行为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对该门店作出了行政处罚。

案例解析

本案是一起销售结构与CCC认证不符的电动正三轮摩托车案,具有较强警示意义。涉案车辆通过座椅或货箱翻转实现客货混装,极易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案的查处,不仅对涉案经营者形成有力震慑,更警示辖区内机(电)动二、三、四轮车经营主体要严把进货关口,依法履行主体责任,杜绝改装、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同时,向社会公众传递安全消费理念,引导消费者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抵制违规改装车辆,推动形成经营者依法经营、监管部门严格监管、群众主动监督的良好氛围,全力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责任编辑:中江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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