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中江县公安局决定自2026年2月6日0时起启用9处电子警察违法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一环路北段与铜山大道东段路口,对“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乘人员未系安全带”“驾车时接拨手持电话”“违反禁止标线”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实时抓拍取证。
二、以下8处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违法行为进行实时抓拍取证。
1.北塔西路城北中学外;
2.滨河路2号外;
3.滨河路52号外;
4.回归路100号外;
5.回归路53号外;
6.松山南街433号外;
7.松山南街491号外;
8.北塔大道西段与北塔北路交汇处。
对电子警察抓拍取证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违法车辆及驾驶人予以处理。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中江县公安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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