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中江县审计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凯江镇公园街2号
邮 编:6181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7203941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审计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地方财政经济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二)向县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监督:
1.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
3.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县级政府投资和以县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损益,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驻县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8.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五)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六)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七)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八)组织开展审计领域内的交流与合作活动,指导和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简介
许安涛 党组书记、局长
巫 彦 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
朱 锐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杨 和 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 波 党组成员、总审计师
四、机构设置
县审计局设置内设机构8个。
(一)办公室。
(二)计划与数据审计股。
(三)法规与内审监督股。
(四)财金与政策跟踪审计股。
(五)经济责任审计股。
(六)教科文卫与社保审计股。
(七)农业农村与资源环境审计股。
(八)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