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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索  引  号: 510623-2025-009875
文  号:江府公〔2025〕50号
发布日期: 2025-09-04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
关  键  词:
相关附件: 50 - 副本.doc
发布时间: 2025-09-04 来源:县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中江县2024年第8批次用地土地征收,已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中江县2024年第8批次建设用地。

(二)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三)批准文号:川府土〔2025〕820号。

(四)批准时间:2025年8月4日。

(五)批准用途: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地类及面积

具体详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中江县2024年第8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5〕820号),附后。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

按《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执行。

四、征收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集凤镇开展土地征收及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于2025年8月21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村务公示栏张贴发布,并同步在中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网址:www.zhongjiang.gov.cn),公告时间为30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9日止。公告时间结束后,本公告将在四川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mh.icdnrsc.net/zd/zdplatform/Index.html)主动公开。

(二)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中江县2024年第8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5〕820号)不服的,应当在自本公告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中江县2024年第8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5〕820号)


中江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1日

责任编辑: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