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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的通告
索  引  号: 510623-2025-000492
公文种类:通告
发布机构: 中江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4-10-08
发布日期:2024-12-26
文   号:江府公〔2024〕55号
有  效  性:有效
相关附件:
发布时间: 2024-12-26 来源:中江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中江县人民政府于2024年9月30日发布《中江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江府公〔2024〕41号),就中江县2024年第8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相关事项做出公告,涉及集凤镇皂角村2组,古店村5、6组集体土地共20.5601公顷,其中农用地18.8843公顷(其中:耕地11.7673公顷)。因中江县2024年第8批次建设用地范围调整,需重新确定拟征地范围。现对上述公告(江府公〔2024〕41号)进行撤销。

自该通告发布之日起,依据该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进行的土地征收前期工作均无效。


中江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8日

责任编辑: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