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中江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已于2022年12月29日经县政府十九届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江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
中江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十三五”时期,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我县围绕德阳市紧抓体育强国战略和健康中国战略深入实施的有利契机,全面推进体育强县和健康中江建设,群众健身意识不断增强,但体育公共服务能力距新时期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体育场地设施供给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根据《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国发〔2021〕11号)和《四川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川府发〔2022〕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确保基本、多元互促、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通过立体构建、整合推进、动态实施,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和产业链、生态圈,提升全民健身现代治理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全县新增体育场地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城区全面建成“10分钟健身苑”。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19名,群众体育引领员队伍达到1.7万人。
二、主要任务
(三)实施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
1.推进体育公园建设。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1〕1497号)及德阳市体育局对中江体育公园建设指导目标要求,到2025年末全县新建、改扩建符合国家建设标准的体育公园1个,力争新建、改扩建符合省级建设标准的体育公园3个。推动健身设施同自然景观和谐相融,提升中江城市品位。
2.完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着力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苑,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有效扩大增量资源,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建设县级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场地设施,结合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及区域特点,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现行政村健身设施全覆盖。
3.因地制宜拓展体育场地、设施。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合理做好城乡空间的二次利用,推广多功能、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绿色环保的健身设施。利用社会资金,结合国家主体功能区、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旅游景区和新农村的规划与建设,合理利用景区、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及城市空置场所建设休闲健身场地设施。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做好已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和提档升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现有场地设施的管理运营。完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4.落实居住区体育场地设施配建工作。新建居住区或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4公顷及以下的新建居住项目中,全民健身活动场地应设置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活动场地和健身器械;4公顷及以上的新建居住项目中,全民健身活动场地还应设置小型多功能运动(球类)场地及综合室外健身场地(含老年人户外活动场地)。全民健身活动场所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5.实现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提质增效。优化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绩效管理方式,加强开放使用评估督导,加大场馆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的绩效考核力度,不断提升场馆使用效益。继续实行大型场馆“周一到周日全天候免开”,鼓励民营体育场馆设施申请政府购买服务,定时免费或低收费对社会开放,积极推动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有序开放。督促民生工程落地,真正使人民群众享受体育发展成果,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十四五”期间,每年惠及30万人次的健身群众,力争每年5%的增长。
(四)实施赛事活动全域化工程
6.构建全民参与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供给体系。因时因地因需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分层分类引导运动项目发展,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大力发展健身跑、健步走、骑行、登山、徒步、游泳、球类、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击剑、赛车、极限运动、航空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和乡村农味农趣运动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和不同行业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
7.培育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按照“小型多样、就近就地、易于开展”的原则,开展面向基层、参与性强、普及面广、特色鲜明的体育健身活动,年均组织赛事活动20场以上。持续举办“百城千乡万村•社区”、“继光杯”系列赛事。创新全民健身活动形式,统筹兼顾各类人群健身需求,提升健身设施适老化程度,推广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休闲项目,开展适合老年人的赛事活动。支持举办各类残疾人体育赛事,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活动。深化“五个一”倡议,加强职工体育活动开展,大力推广工间操、广播体操。关爱、引导和保障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参与体育活动,让广大农民工朋友切身感受到全民健身带来的健康与快乐。
(五)实施健身组织全覆盖工程
8.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按照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推动体育社会组织成为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向独立法人组织转变,推动其社会化、法治化、高效化发展,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积极发挥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专业指导服务等方面的龙头示范作用。加强各级体育总会作为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的建设,带动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对基层文化体育组织的指导服务,重点培育发展在基层开展体育活动的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鼓励基层文化体育组织依法依规进行登记。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品牌化发展并在社区建设中发挥作用,形成架构清晰、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竞争有序的现代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新局面。
9.壮大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培育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德阳品牌,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群众体育引领员队伍建设,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富有活力的志愿服务体系。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群众体育引领员激励机制,到2025年,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19名,群众体育引领员队伍达到1.7万人。鼓励综合素质较高的健身群众参加各级各类赛事活动,结合重点赛事对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给予相应的奖励,表彰宣传对群众体育有突出贡献人员的优秀事迹,鼓舞带动更多群众投身到全民健身活动中来。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志愿服务,提高科学健身服务水平。
(六)实施科学健身服务普及工程
10.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和手机平台,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弘扬健康新理念,把身心健康作为个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的重要能力,树立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体育健身提高个人的团队协作能力。引导发挥体育健身对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作用,树立人人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重规则、讲诚信、争贡献、乐分享的良好社会风尚。将体育文化融入体育健身的全周期和全过程,以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为抓手,大力宣传运动项目文化,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挖掘传承传统体育文化,发挥区域特色文化遗产的作用。树立全民健身榜样,讲述全民健身故事,传播社会正能量,发挥体育文化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承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和提升国家软实力等方面的独特价值和作用。
11.运动促进健康干预。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常态化开展制度,每年组织2800人接受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每年举办一次,每次参与人数不少于200人、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收集1920个有效样本。每年组织全科医生、社区医生参加“运动促进健康”技术培训班,支持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开展运动促进健康、运动伤病防治、体质健康干预等服务。开展青少年科学健身指导,完善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运动干预体系。推广简便易行、科学有效的居家锻炼健身方法,推广太极拳等武术项目、八段锦等健身气功功法,发挥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健身养生和健康促进功效。
(七)实施体育场馆智慧化提升工程
12.推动现有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改造,优化场馆流量监测、网上预定、信息发布等便民服务,通过“人群+智能化+健康大数据+体质监测+科学健身指导”实现全民大健康数据互联互通。新建(改建)公共体育场馆同步实施信息化建设,鼓励配置智能健身设施,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提升场馆开放使用效益。积极开发智慧健身数据平台,为群众提供科学健身指导、竞技参赛、运动康复、场馆开放、健康咨询等服务,逐步实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
三、保障措施
(八)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完善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组织领导协调机制,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入推进。要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把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加以推进和考核,构建功能完善的综合性基层公共服务载体。
(九)壮大人才队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科技研发、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人才培养。建立多元化培养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稳步推进基层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群众体育引领员等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和评价机制。
(十)推动融合发展
13.深化体教融合。建立健全体教融合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帮助学生掌握1至3项运动技能,高中阶段进一步发展学生运动专长,培养终身运动习惯。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优化承训项目学校布局,加强学校高水平队伍建设,加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与各级体校共建青少年后备人才基地力度,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规范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
14.推动体卫融合。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推进体卫融合服务工作并向基层延伸,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风险、运动伤病、康复运动的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
15.促进体旅融合。加大足球运动场地设施建设力度,发展足球运动。推广马拉松、自行车等户外运动项目,打造户外旅游产品。打造一批国家,省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和精品赛事,争创国家、省级体育旅游示范区。
(十一)加大资金投入与保障。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推动落实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安排一定比例的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设立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专项投资基金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支持群众健身消费。依据政府购买服务总体要求和有关规定,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对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等的购买比重。完善中央转移支付方式,鼓励和引导地方政府加大对全民健身的财政投入。落实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引导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捐赠。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的公益性捐赠,符合税法规定的部分,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依法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十二)强化安全保障。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的意见》(川体群〔2022〕6号)及《四川省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加强健身设施监管,配置公共体育场馆急救设备,开展大型体育场馆的AED等急救设备的配置和急救救护培训,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符合防疫、应急、疏散、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健全中江县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完善运动项目办赛指南和参赛指引,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动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安全有序规范发展。加强全民健身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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