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镇精神工作体系和协调机制,创新弱监护管理工作模式,督促患者服药,防止病情复发,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特制订普兴镇弱监护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进一步强化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的职能,建立和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精神卫生弱监护患者试点管理创新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探索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有效的监护合力,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
有效看护考核指标:有效看护指标是指半年内弱监护患者病情无大波动、无恶化住院和滋事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力争使我镇95%的严重精神障碍弱监护患者得到有效看护。
二、工作措施
(一)组织管理
进一步完善我镇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部门职责和工作联动机制,建立以综治、卫计、公安、民政、残联等为主的弱监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弱监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工作,落实管理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常设在我镇综治办,专用电话: 0838—6287299 ,联系人:陈波。
具体实施工作中,各村居要针对每一名弱监护患者确定看护人或看护小组,并要求有一名村干部、村医进行联合监护。
(二)前期排摸
以我镇卫生院为依托对辖区内在册管理严重精神障碍弱监护患者进行前期排摸,并及时将患者按照独居、监护人监护不力等原因进行分类备注。
(三)加强弱监护患者的治疗管理
完善以卫计委为指导,我镇、村为依托,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弱监护管理试点工作。对于弱监护患者,及时确定看护人或看护小组进行看护。
对弱监护患者逐一落实看护。弱监护患者包括独居患者、因监护人年龄大无力看护的患者和因监护人监护不力而经常反复发病住院的患者。对这些患者可以实行一对一看护或多对一看护模式,可由患者家属、村居委干部、村医等组成看护人或看护小组进行看护。对于家属愿意并有能力看护的患者,可由家属负责看护,村医生定期上门访视和巡查;对于家属不愿意或没有能力看护的患者,可由村居干部、社长、村医等落实专人或专组看护。看护人或看护小组主要负责监督患者遵医嘱按时按量服药、督促定期就诊,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有复发先兆症状或有肇事肇祸倾向的及时告知村医生或村居干部,及时落实就诊,防止疾病复发。
(四)监督评估
弱监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定期对工作开展进度和具体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督导,并根据工作情况适时对此项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督导,将自查和督导情况及时反馈至镇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定期接受上级部门对专项工作的督导,对于督导反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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