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中江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实现阳光招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和《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过程中,群众反应的重点问题线索,集中力量开展排查整治,特别是“暗箱操作”“提前招生”等突出问题,发现就整改。招生程序持续规范,招生入学机制持续健全,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工作专班
以县招生领导小组为基础,成立阳光招生工作专班,全面部署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工作,督导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根据线索调查违规招生行为,处理违规招生事件。
(二)重点排查任务
围绕优化招生入学政策措施、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开展招生政策宣传、强化招生信息公开、优化招生入学报名流程、保障特殊群体入学等六个方面重点开展排查整改,积极快速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重点调查,对“保送入学”“交钱就学”等“招生串串”行为重点打击。
三、工作安排
(一)广泛开展宣传工作(5月9日前)
建立招生分级宣传机制。县教体局组织学校、幼儿园召开义务教育和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部署会,传达中省市义务教育阳关招生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全面安排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和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工作,做好招生各环节管理,落实阳光招生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及时召开教师会,对全校教师开展招生政策培训,确保教师能懂会用,同时召开家长会详细讲解招生政策,确保家长能报名,报准名。同时通过“微信”“QQ”等社交软件发布中江县义务教育招生通告和报名通告,重点宣传招生政策,报名条件,保障不能参会的家长有了解信息的渠道。
(二)重点推进排查督查(5月-9月)
制定实施方案。县教体局制定下发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实施方案和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督促各学校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方案实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在招生工作期间,按照要求报送工作台账。
开展自查督查。县教体局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招生政策宣传、系统使用指导、学籍注册监督等重点工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违规招生信访举报问题及时办理。同时在招生期间严格要求学校从信息采集核实、报名登记检查、录取审核督查三个方面开展自查,建立招生工作台账,同时县教体局开展全面覆盖的督查,通过实地资料检查,线上资料审查相结合,对于群众关注、极易产生舆情的问题开展针对性的督导。
(三)严肃处理违规行为(5月-9月)
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规招生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任追究到人,对于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顶格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工作,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入学工作专班,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安排,落实工作责任,在县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积极宣传引导。通过QQ、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相关政策。利用网络、媒体等平台,及时发布义务教育招生信息,提高招生工作透明度,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制止虚假招生信息,消除家长疑虑,防止上当受骗。
(三)强化督导追责。健全督导机制,进一步开展义务教育招生检查和评估,认真贯彻中省市关于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要求。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违规招生行为,严肃处理,并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