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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服务机构的公告
索  引  号: 510623-2025-005985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6-11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中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  键  词:
发布时间: 2025-06-11 来源:中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为做好中江县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其他建设工程消防备案抽中项目现场评定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机构在消防技术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我县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工作水平和效率,我局拟成立中江县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机构技术服务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技术服务机构主要职责

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协助消防审验部门开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工作,参与解决建设工程消防有关技术问题,承担县住建局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库设置规则

结合全县工作实际,本次机构库设置不超过12家,有效期3年。

三、入选机构库基本条件

(一)具有消防检测及安全评估资质(符合应急管理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二)近三年来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报名单位提供报名前3日内“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记录)

(三)配备有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消防技术服务专业仪器设备(专业仪器设备应提供购置发票、需年检的应提供检测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具有开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服务所需的消防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且企业技术负责人由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提供工作人员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以及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五)近三年内已完成的建设工程消防检测、安全评估相关业绩不少于5个(业绩合同或相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可查询的业绩信息截图);

(六)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一致的自有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证明,固定办公场所内外实景彩色照片);

(七)中江县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入库承诺书(附件2)。

四、申报程序

本次征集工作按照企业自荐、住建局审核并公示的程序进行。

报名:有申报意向单位如实填写《中江县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入库申请表》(附件1及《中江县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入库承诺书》(附件2)并于2025年6月20日前将本公告第三条、第五条所列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密封后,报县住建局科技和设计股,过期不予受理。

(一)审核:县住建局审核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若有必要,将进行实地考察,审核结束后将情况报局党组会审定。

(二)公示:县住建局将审核后的机构名单在县政府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纳入中江县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机构技术服务库

五、审核规则

1.入选机构必须符合以上“入选机构库基本条件”。

2.审核采取计分的方式,总得分前12名的进入机构库。符合入选机构库基本条件”计基础分60分,满足以下条件的予以加分:

(1)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有住建部门、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副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或有入选住建部门专家库的,每1名加10分(提供工作人员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聘书以及参与公司相关工作、活动印证资料,相关住建部门证明文件)。

(2)在满足基本条件基础上,每增加1名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加5分,最多不超过20分。

(3)在满足基本条件基础上,每增加1名中级技能等级操作人员加2分,最多不超过10分。

(4)在满足基本条件基础上,每增加1项消防检测、安全评估相关业绩的,每项加1分,最多不超过10分。

5)近三年内参与省、市、县住建部门消防设计验收技术服务的工作业绩(业绩合同或相关住建部门证明文件)的,每项加2分,最多不超过20分。

6)有其他与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工作相关证书的(如注册建筑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暖通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等)每1名加5分,最多不超过20分。

7)总得分相同的以第(1)、第(5)项得分较高的择优入选。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凌锋     联系电话:0838-7251705

地址:中江县集中办公区1号楼315室

附件:1.中江县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入库申请表

2.中江县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入库承诺书  

中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1日      


责任编辑:中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