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中心:
现将修订后的《财务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中江县审计局
2025年5月30日
中江县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及《中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坚持“统一管理、局长‘一支笔’审批”原则,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支出”“收支两条线”要求,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及内部监督。
第二章 审批权限与借款管理
第三条 全局各项费用支付实行“局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具体权限如下:
日常费用支付应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局长审批;单笔项目支出>10,000元支付时应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策同意后由局长审批。
第三章 费用报销管理
第四条 报销原则。严格执行“先批后报”,未经审批不得先支后报或先报后批;报销须附合法合规的原始凭证。
第五条 报销标准及凭证。
差旅费按《中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如文件更新,以最新规定为准),并附差旅审批单(或差旅汇总)、交通/住宿发票等相关佐证材料;
其他费用(如会议费、培训费等)应按国家及县级相关标准执行,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公务接待费用应按中、省、市、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如文件更新,以最新规定为准),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第六条 除差旅费外的费用报销流程。
填写单据: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审批单》,注明开支事由、金额、时间等,附相关佐证材料;
股室审核:股室负责人对开支事由及票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如发票抬头、税号、金额等要素)进行审核并签字;
分管领导复核:分管领导对业务合理性、开支标准合规性进行复核并签字;
财务初审:财务室对票据合法性、合规性、金额准确性、审批手续完整性进行初审;不合规票据退回经办人补充或更换;
局长审批:初审通过后,由局长签批;
财务支付:财务人员根据审批结果办理支付。
第七条 原始票据管理。报销必须提供合法合规的原始票据,电子票据需通过官方平台查验真伪并登记台账(避免重复报销);票据要素需完整,缺失要素的票据需补全或更换;不合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已提交的退回经办人并记录;情节严重的按内部规定及国家法律法规追责。
第四章 财务人员职责
第八条 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制度,规范账务处理,做到账证相符、账实相符。
第九条 财务人员应适时与业务股室核对收支明细,开展财务收支分析等。
第五章 监督与绩效
第十条 建立内部稽核制度,由财务负责人适时抽查报销单据、账务处理,确保合规性。
第十一条 加强支出绩效管理,严控开支范围和标准。
第十二条 接受财政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财务收支、票据管理等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与本制度冲突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