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党支部,镇辖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制度,制定《东北镇党委主体责任清单》《东北镇权力风险防控清单》《东北镇纪委(监察室)监督责任清单》(以下简称“三张清单”),经镇党委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全镇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结合本村(社区)、单位实际,及时研究部署,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标对表抓好落实,并将执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决定不认真、不得力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领导责任不担当、不作为的,本村(社区)、单位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管党治党宽松软的,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责任。镇纪委(监察室)要将《东北镇纪委(监察室)监督责任清单》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
中共中江县东北镇委员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