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永兴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江县永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0日
永兴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实施方案
为有序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机制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体系,根据《中江县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请各村(社区)参照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全力做好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动员群众共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因地制宜建立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形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提升乡村文明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合力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制度建设由各镇统筹规划、监督指导,由各村(社)结合实际科学推进。
(二)因地制宜,听取民意。镇政府指导村(社)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科学确定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三)全面推进,注重长效。坚持“谁产生、谁付费”,将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设一抓到底,确保制度建设取得成效,固化成一项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治理机制。
三、制度建设内容
(一)收费对象
我镇辖区内所有农村及场镇常住居民(含暂住人员)。
(二)收费范围
1.农村生活垃圾:农村家庭产生的日常生活垃圾。
2.场镇生活垃圾:场镇居住产生的日常生活垃圾。
3.企业、养殖场产生的日常生活垃圾。
(三)收费标准及方式
1.农村生活垃圾收费标准:由各村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通过村规民约、“四议两公开”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为常住人口:1元/人/月。对享受国家长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烈属和领取生活困难补助的低保人口、五保、重度残疾人口等弱势群体,凭民政等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予以免缴,费用由村委会自行组织收取。
2.场镇生活垃圾收费标准:场镇居民生活垃圾费征收标准,由各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收费标准。
3.企业、养殖场等。根据企业职工人数收取,特殊情况,如部分企业日常生产垃圾较多时,各村(社区)按“一事一议”召开户长会,征询群众意见后具体落实。
(四)经费用途
1.乡镇垃圾处理设施维护和所涉村保洁费用补助。
2.支持农村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3.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活动。
(五)征收时间
2023年11月1日起。
(六)监督管理
1.居委会、村委会应建立资金的收取和管理制度及台账。
2.经费收支情况接受乡镇和群众监督。
3.各村(社区)应建立监督检查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组织到位。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到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的重要性,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安排人财物,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营造氛围,宣传到位。坚持把宣传发动、营造氛围作为制度建设行动的首要任务,从宣传重点、联动宣传、宣传途径等方面详细安排部署,利用“村村响”广播、坝坝会、微信群、村务宣传栏等全方位、多角度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制度开展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夯实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