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您好!您于2023年9月14日通过“县长信箱”提交的(信箱编号:GPPS2309141KOT)处理单编号:zjxz2023-208已收悉,关于您反映的“京基御府停车乱收费”的信访问题,按《信访工作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您的来信已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京基御府停车乱收费问题,超出物价局的核定标准,无人管无人问”一事,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文件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住宅小区停车费非政府定价,属于市场定价的范畴。为了规范临停、临租收费问题,中江县房地产和物业管理协会牵头将对县域内物管小区地下产权车位的临停、临租收费标准进行指导定价。目前协会已成立住宅小区产权车位检查(评分)领导小组,并召开了多次会议研究产权车位临停、临租相关问题。经核实,现中江县房地产和物业管理协会已开始对县域内产权车位小区进行评估检查工作,根据评查结果结合市场情况确定该小区地下产权车位临停、临租指导价格。我局将督促协会加快小区地下产权车位评估检查进度,计划2023年11月份完成县域内物管小区地下产权车位评估检查工作,并对小区评估后结果和收费标准在小区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小区将严格按照《产权车位综合检查评分结果》收取车位临停费用。后续我局将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此事落地落实。
如您对上述的回复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8-7200116进行咨询。感谢您对中江房地产和物管行业的关心和支持。祝您阖家幸福、生活愉快!
中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