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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抓紧完成中江县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摸底的预通知
索  引  号: 510623-2023-008340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4-28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关  键  词:中江县 农业农村 农村局 2023 种粮农民 通知
相关附件:
发布时间: 2023-04-28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预通知要求,一次性补贴需在5月底前发放到户。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经请示领导,特下达本预通知。请各乡镇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做好一次性补贴面积摸底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待省市正式文件下达后,我局将及时补发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农资价格上涨对农民种粮收益的影响,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能力和农民利益,进一步促进我省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资金下达。根据省财政厅下达我县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整合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结余资金统筹确定。

(二)补贴对象。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专合社、农业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别是对代耕代种和流转土地种粮的,原则上必须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实际种粮者。

(三)补贴依据。2023年水稻、玉米种植面积。

(四)补贴标准。县财政局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和汇总的补贴面积统筹确定。

(五)补贴方式。补贴资金通过德阳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资金发放监管平台,于531日前发放给实际种植者。

三、补贴面积和要求

(一)补贴面积核实。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所在行政区域水稻、玉米种植面积核实工作,以村组为基本单位开展种植面积的登记、汇总、审核、公示,登记内容包括种植的普通农户、种粮大户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专合社、农业公司等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法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种植面积、联系方式等(详见附件1),签字盖章后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如无异议,据实填报中江县2023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乡镇核定汇总表(附件2),由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501办公室,上报截止时间为522

(二)规范发放流程。要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做好事前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和大数据辅助核对等,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补贴发放情况应在镇村两级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成立以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站股负责人为成员的实施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核实补贴面积、确定补贴标准、兑付资金、监督检查及信访等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实施主体,要严格执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头;镇村具体负责统计水稻、玉米种植面积和农户基本信息的收集、审核、汇总、抽查、申报、公示、回盘核对、信息校准等工作,对补贴对象、面积的真实性负责。

(二)加大宣传。各乡镇要加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政策解读,引导村级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重点明确补贴类目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水稻和玉米的种粮者、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通过电视、广播、短信、网络、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补贴对象及条件宣传到户、补贴面积核实到户、补贴通知发放到户,做到家喻户晓,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三)加强监督。各乡镇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政策执行不力的要及时纠正;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截留和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1.中江县2023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面积登记及公示表

2.中江县2023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面积乡镇核定汇总表

 

 

中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3426   

 


附件1

中江县2023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面积登记及公示表

填报单位:                村(盖章)

日期:2023     

序号

(法人)姓名

身份证号

人员类别(普通农户/种粮大户)

联系电话

水稻种植面积(亩)

玉米种植面积(亩)

补贴面积(亩)

农户签字

备注

 

 

 

 

 

 

 

 

 

 

 

 

 

 

 

 

 

 

 

 

 

 

 

 

 

 

 

 

 

 

 

 

 

 

 

 

 

 

 

 

 

 

 

 

 

 

 

 

 

 

 

 

 

 

 

 

 

 

 

 

 

 

 

 

 

 

 

 

 

 

 

 

 

 

 

 

 

 

 

 

 

 

 

 

 

 

 

 

 

 

 

 

 

 

 

 

 

 

 

 

 

 

 

 

 

 

 

 

 

 

 

 

 

 

 

 

 

 

 

 

 

 

 

 

 

 

 

 

 

 

 

 

 

 

 

 

 

 

 

 

 

 

 

 

 

 

 

 

 

 

 

 

 

 

备 注:此表纸质原件和excel电子文档分别报送所在乡镇,所有面积均保留2位小数。

村负责人签字:                                       组负责人签字:  

 


附件2

中江县2023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面积乡镇核定汇总表

  填报单位:               乡镇(盖章)

日期:2023     

序号

村 名

组(个)

统计户数(户)

水稻种植面积(亩)

玉米种植面积(亩)

补贴面积(亩)

备 注

 

 

 

 

 

 

 

 

 

 

 

 

 

 

 

 

 

 

 

 

 

 

 

 

 

 

 

 

 

 

 

 

 

 

 

 

 

 

 

 

 

 

 

 

 

 

 

 

 

 

 

 

 

 

 

 

 

 

 

 

 

 

 

 

 

 

 

 

 

 

 

 

 

 

 

 

 

 

 

 

 

 

 

 

 

 

 

 

 

 

 

 

 

 

 

 

 

 

 

 

 

 

 

 

 

 

 

 

 

 

 

 

 

 

 

 

 

 

 

 

合计

 

 

 

 

 

 

备 注:此表纸质原件和excel电子文档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501室,所有面积均保留2位小数。

乡镇长(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核实人(签字):

 

 

责任编辑: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