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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623号
索 引 号:
510623-2022-019948
公文种类:通告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部
成文日期:
2022-11-25
发布日期:
2022-11-25
文 号:
无
有 效 性:
有效
相关附件:
发布时间: 2022-11-25
来源: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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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我部决定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071号(2008年8月1日发布)中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农业农村部
2022
年11月17日
责任编辑: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