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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623号
索  引  号: 510623-2022-019948
公文种类:通告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部
成文日期:2022-11-25
发布日期:2022-11-25
文   号:
有  效  性:有效
相关附件:
发布时间: 2022-11-25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经研究,我部决定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071号(2008年8月1日发布)中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农业农村部    

                    2022年11月17日    

 

责任编辑: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