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明礼中药材专业合作社中江县兴隆养鸡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中江县明礼中药材专业合作社现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中江县兴隆养鸡场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中江县明礼中药材专业合作社
建设地点:德阳市中江县兴隆镇瓦窑村10组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
中江县明礼中药材专业合作社租赁总投资800.00万元,租赁占用土地5972.0m2,修建建筑面积约为15000m2的养殖猪圈7栋,并建设消毒间、废水处理设施等相关配套设施,购置喂养设备、环保设备等自动化设备,项目建成后达到年出栏肉鸡50万羽的养殖规模。
2、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根据现状补充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地SO2、NOX、PM10、PM2.5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H2S、NH3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环境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有关要求。
(2)地表水
地表水补充监测各监测因子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3)地下水
地下水监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水质标准限值要求,故地下水质量良好。
(4)声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噪声补充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5)土壤环境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显示,监测因子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控制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建设用地风险筛选值;pH、镉、汞、砷、铅、铬、铜、镍、锌监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农用地风险筛选值。
4、项目环境污染及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鸡舍内定期喷洒除臭剂,密闭机械通风,排风口设置水喷淋生物除臭吸收系统,四周种植树木绿化吸收等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病死鸡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站定期喷洒除臭剂;沼气经沼气系统脱硫净化后用作食堂燃料;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达标排放。项目严格落实各项废气处理措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主要为鸡舍冲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等,经场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厂区周边还田施肥,不外排。对环境影响甚微。项目做好“雨污分流,分区防渗”等措施,可有效防止地下水污染。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鸡叫声等,经采取鸡舍鸡只降噪、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鸡粪采用干清粪方式,周期清理外运外售有机肥加工厂家做有机肥综合利用;病死鸡采取无害化处理;医疗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鸡舍清扫垃圾、生活垃圾等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沼渣转运至发酵罐制作有机肥外售;沼气废脱硫剂厂家回收再生利用。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选址合理;拟采取的各项目污染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该区域环境功能;本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本项目建设得到周围公众的普遍支持,无反对意见。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确保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公众意见表
附件(公众意见表)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征求意见稿)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文发布公示时间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江县明礼中药材专业合作社
通讯地址:德阳市中江县兴隆镇瓦窑村10组
联系人:陈林
电话:13540456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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