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东梅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中江县装修行业的建议》第F04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装修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一、针对您提出关于装修行业乱象问题。
您提出的装修行业中企业经营不规范、合同纠纷、质量安全等问题,我局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治理。
一是县住建局出台了《关于规范我县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切实加强我县住宅房屋等装饰装修活动管理,规范各方主体的行为,维护相邻权人合法权益。
二是召开装饰装修行业企业座谈会,引导行业诚信经营,加强行业自律,并签订《诚信装饰装修倡议》。
三是通过物业小区宣传栏、装饰装修协会QQ和微信群,会同市场监管局大力推广《德阳市家庭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四是县住建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县执法局和凯江镇政府,对物管企业装饰装修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并给予了现场指导。
五是进行约谈提醒。对通过“12345”投诉的装饰装修纠纷,对经营企业和个人进行约谈,敦促提醒诚信经营,不得欺骗消费者。
二、针对您提出的建议。
一是通过行业协会会议、物业管理会议和物业小区公告栏宣传等多种方式,宣传装饰装修国家规范标准。行业协会组织专家讲座、行业从业人员交流会等形式,对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业务提高。同时,主管部门通过行业会议、工作群宣贯装饰装修规范和技术标准。
二是明确装修人责任。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装修人承担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第一责任。装修人应与装饰装修施工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装饰装修质量和安全。有意愿的装修人可委托第三方验收服务。
三是规范装饰装修行为。对于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有资质要求的,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企业要具备相应资质,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作业过程中应积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保证装饰装修质量和房屋结构、施工人员安全。对违法违规企业一律依法依规严处理,并纳入企业信用管理。
四是开展合同规范性指导。根据《装饰装修合同范本》指导内容,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进一步抽查规范合同文本格式,是否明码标价,有无价格欺诈、恶意低价竞争、随意增项加价等行为。对市场上的装修材料进行定期抽检,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五是定期组织行业业务分享。指导县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每月或每季度举办行业分享活动,邀请优秀企业和个人分享经验。建立装饰装修企业微信群,加强企业和从业人员交流。
六是按照市住建局关于《德阳市中心城区装饰装修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县住建局开展规范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县装饰装修行业。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装修行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中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