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中江县公安局集凤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一名无证驾驶机动车人员。
经查,徐某富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其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的红色鑫轮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从广汉连山场镇出发向古店方向行驶,当其行驶至九高路48公里635米(西南古海底洞峡群即石林谷路口处)路段处时,被我局集凤交警中队执勤民警现场发现并拦获。
徐某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将其口头传唤至集凤交警中队接受调查处理。经调查,徐某富对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徐某富已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