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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中江县2024年新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提升“以奖代补”试点工作方案】实施程序
索  引  号: 510623-2025-001877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2-2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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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2-27 来源:县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新建农房“以奖代补”到户补助,按照“户申请、乡(镇)审核、县核查”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农户申请。2025年3月底前,符合“以奖代补”条件的农户,对照“一户一档”准备完善建房档案,以户为单位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二)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申报“以奖代补”资金的农户做好台账登记,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户申报资料审核,30日内将审核结果在乡镇和各村级公示栏进行公示。经审核合格、公示无异议的,填报《中江县2024年度新建农村住房“以奖代补”统计表》(附件3)报县住建局。

(三)县级核查。县住建局根据各乡镇报送“以奖代补”申报名单,组织县级相关部门采取实体查看、审查资料的方式,对申报农户开展全覆盖核查。重点核查新建农房审批程序是否完备、施工图纸是否规范、承揽人是否具备资质、建房过程管理是否到位、新建农房质量是否达标等,并形成核查记录台账。

(四)兑付奖补。经审核、核查合格的新建农村住房,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汇总上报奖补资金申请、奖补花名册等资料,县住建局按照“以奖代补”资金分配方案和标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奖补”资金直接打卡到户。


责任编辑: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