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保护公告,自2024年6月20日起,对中江柚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并实施保护。这标志着中江柚成为中江县继中江挂面、中江白芍、中江丹参之后第四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同时也是德阳市第九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多年来,中江县市场监管局、中江县农业农村局及相关部门不断挖掘整理中江柚历史渊源、感官特征、理化指标、质量特色与自然人文因素的关联性等形成材料,及时向国省知识产权部门汇报,历时8年终获认定。截至目前,“中江柚”已种植30000余亩,总产量5万余吨,远销东南亚等地,总产值10.33亿元。通过“合作社+村集体经济+农户”的模式,不断增加农户收入,辐射带动农户4000余户、1.5万余人,其中脱贫户500余户、受益1200余人,脱贫户劳动者年人均可增收1万余元,有效提升并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发展。(记者 陈晓霞 通讯员 代雨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