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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510623-2024-000971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1-22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集凤镇
关  键  词:民族团结 进步 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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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1-22 来源:集凤镇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积极争创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推动新时代全面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全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现制定我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全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社会氛围,为推动中江县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推动新时代全面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全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我镇少数民族人口生活环境大改善、生产条件大发展、各民族文化大融合。最大限度调动一切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因素,系统性开展针对性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高标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全力提升创建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

1.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镇党委落实民族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并落实到位,把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党委领导民族工作的体制机制,配齐配强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壮大我镇民族工作力量。

2.健全完善领导小组运行机制。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夯实创建工作领导机制,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由党委副书记吉欢同志分管负责,镇党建办陈子荷同志具体推进,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作为本单位党委会和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提高对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3.着力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体系,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体系;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时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综合文化服务站等场所,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4.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加大各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大力推广使用普通话,提升辖区群众语言服务能力。

(三)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5.提高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强化政策、组织、经费保障,提高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水平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合理提升人均公共服务支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并轨统一。

6.推动全镇共同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

(四)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7.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充分利用少数民族培训室和耕读别院,抓好示范点位建设,打造集科普、宣传、旅游、研学于一体的民族团结示范点位。

8.强化宣传效果,营造民族团结进步良好氛围。纵深扩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渠道,通过广告牌、LED显示屏、微信群等平台,全方位宣传创建工作动态和民族政策,提高辖区群众民族团结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9.丰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式。结文明村镇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等工作,找准创建工作切入口,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工作主线融入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10.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解决就业落户、社会保障、就医就学、租房租赁、法律服务等方面问题;有效履行流出地或流入地相应职责,建立流入地与流出地双向对接机制;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合理照顾风俗习惯,不存在针对任何民族的歧视性做法。

(五)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1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纳入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列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完善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制度机制,将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将涉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12.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事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六)有效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

13.制订完善涉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涉民族宗教因素纠纷排查;推广其他妥善处置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的先进经验,综合运用法律、教育、协调、调解等多种方式,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各种矛盾纠纷。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各部门、各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成立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创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是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工作,需要动员全社会和各族群众大力支持和关心,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沟通,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三)强化调度,确保效果。集凤镇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纳入年终考核重要内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调度分析,对创建工作不重视,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不及时,影响全镇创建工作的部门、各村(社区),将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附件:集凤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中江县集凤镇委员会

2023313

集凤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为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经研究成立集凤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曹 勇党委书记

李 健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蔡金洋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吉 欢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王兴才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莫福进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金素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吴发贵副镇长

舒诗洋副镇长

徐云霞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各相关部门

各村(社区)

各驻镇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建办,负责全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日常事务,陈子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责任编辑:集凤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