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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缴德阳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的通知
索  引  号: 510623-2023-008840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5-12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关  键  词:德阳市 2023 年初 初中 中学 阶段 学校 招生 报名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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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5-12 来源: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根据《德阳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规定》(德教发〔2023〕3号)的文件要求,现将相关学校上缴考试费用的流程通知如下。

1、由县教体局按照学校考试人数在四川省非税收缴暨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中开具《四川非税收入一般缴款通知书》。

2、学校在收到《四川非税收入一般缴款通知书》后5日内转账到指定账户。

3、按照相关规定,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用必须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单位资金支付模块转账上缴县财政局(两张通知书上的收款账号、收款人开户银行可能不相同,请仔细核对,必须与《四川非税收入一般缴款通知书》保持一致)。

4、学校缴款完成后由县教体局在四川省非税收缴暨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中换开正式电子发票。

责任编辑: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