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 》(川教督委办〔2022〕1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管理,提高保教质量,完善学前教育监测机制,决定从 2022 年起开展第二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根据前期印发的《中江县第二轮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评估工作方案》部署,因工作需要,召开中江县第二轮第二批次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 年 2 月 15 日(星期三)上午 8:30 报到,9:00 正式开会。
二、会议地点
中江县集中办公区 3 号楼 320 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局机关
分管局领导、县教育督导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二)学前教育业务专家 2 名
(三)相关城区小学附设幼儿园及辖区内民办园
1.御河小学分管幼儿园领导、附设幼儿园园长;辖区内小灵童幼儿园园长、亲亲宝贝实验幼儿园园长、白云幼儿园园长。
2.小南街小学分管幼儿园领导;辖区内开心幼儿园园长。
3.实验小学分管幼儿园领导;辖区内江城丽景幼儿园园长、阳光贝爱幼儿园园长、格林润恩幼儿园园长、朝阳幼儿园园长。
4.城西小学分管幼儿园领导;辖区内爱婴幼儿园园长、爱贝儿幼儿园园长。
5.凯江小学分管幼儿园领导;辖区内活力体智幼儿园园长、金阳光幼儿园园长。
(四)相关乡镇中心学校
仓山学校、黄鹿学校、石泉学校、龙台学校、太平学校、石笋学校、回龙学校、普兴学校、元兴学校、冯店学校、辑庆学校、联合学校、太安学校、清河学校、玉兴学校、通山学校、万福学校,以上乡镇中心学校具体分管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领导1 名,辖区内各幼儿园(含民办)园长(具体名单见附件 1)。
四、相关要求
(一)携带资料要求
《第二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解读》《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迎评资料整理清单》。
(二)疫情防控要求
参会人员会议期间请全程佩戴一次性普通医用口罩。
(三)参会纪律要求
1.准时参会,不得无故缺席。确因公事不能参会的,需向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请假。
2.遵守会场纪律,不随意走动,手机关机或静音入柜。注意往返路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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