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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申报2026年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补助的公告
索  引  号: 510623-2026-002178
公文种类:公告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6-03-06
发布日期:2026-03-06
文   号:
有  效  性:有效
发布时间: 2026-03-06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6年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要求,完善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截止时间

2026年3月10日(周二)

、申报方式

采取服务主体自主申报模式,服务主体填写项目建设方案(附件)后交至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初审

    三、申报要求

(一)各服务中心建设涉及的土地及建设方案应合规合法

(二)对项目实施时间过半还未开工的项目,将收回财政补助资金。

)各服务中心建设完成后服务主体需选择第三方审

计机构开展专业审计,审计无误后方可申报补贴

    四、补贴内容

(一)支持对象。支持服务主体新建或者改扩建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包括粮油作物、经济作物、畜牧兽医等产业类型)。2024—2025年已支持的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不再重复支持。

(二)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期为2026—2027年。

(三)补贴内容。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建设集中育秧(苗)、烘干仓储中心、农机具库(棚)、农机维修中心等服务设施;二是补充服务中心所需的机械设备,补贴包括但不限于配备落实粮油大面积单产提升等重要政策所需的精量播种、低损收获装备,以及智慧化监测、高端智能、新能源农机等现代农业装备。

(四)补助标准。项目资金直接补助给服务主体,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发生额的40%,单个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补助不超过300万元,新购置的农机装备已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不得重复申领。粮油作物类服务中心购买用于社会化服务的农机装备资金比例不得低于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30%,单个中心支持提升粮食烘干能力(含移动烘干机)、储备履带式拖拉机或移动抗旱设备等农业应急救灾装备的资金比例不得低于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10%。

五、咨询方式

详细情况请至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咨询。


附件:XXXX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参考模板)

 

                            中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06日


责任编辑: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