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5日,县农业农村局在中江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中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中江县科学施肥增效项目对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实施补助报名的公告》,现将通过审核的申报主体名单及拟补助面积公示如下(详见附件《中江县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拟补助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实施面积分配表》)。若存在异议,请于10月29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反映,联系电话:0838-7250583。
注意事项:
1.本项目补助总额为89.28万元。新技术、新产品推广按照不超过总成本50%进行补贴,单个主体补贴总额不得超过5万元。其中:小麦机械化种肥同播最高补助20元/亩,共40万元;无人机喷施叶面肥最高补助7元/亩,共7万元;新产品推广(缓控释肥、有机肥)最高补助40元/亩,共42.28万元。补助对象按提交报名资料先后顺序确定,若出现拟补助对象放弃补助资格、不符合报名要求或未按要求实施等情形,候补对象按顺位进行递补,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2.验收要求:
①新产品(缓控释肥、有机肥)推广申报主体需在缓控释肥或有机肥购买后、施用前向农业农村部门报备(电话附后),我局将会同属地乡镇开展联合抽查验收。
②新技术(小麦机械化种肥同播、无人机喷施叶面肥)推广需在乡镇初验的基础上进行县级抽验。
3.报账清单:
①新产品(缓控释肥、有机肥)推广报账需提供购买发票、物资照片(与本人合照)、施用照片3至5张、施用台账。
②新技术(小麦机械化种肥同播、无人机喷施叶面肥)推广报账需提供实施照片3至5张、作业日志、乡镇验收意见、无人机飞行轨迹图。新型经营主体不能以个人名义报账。
联系人:尧先生;联系方式:08387250507。
附件:中江县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拟补助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实施面积分配表
中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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