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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安排部署2026年度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和事前绩效评估等工作
索  引  号: 510623-2025-010613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9-26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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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9-26 来源:省财政厅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近日,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2026年度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和事前绩效评估工作通知》,对预算编制阶段绩效目标和评估评审工作要求进行了细化明确,着力提升省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推动预算理性科学决策。

一是推进绩效目标标准化建设。按照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部门预算绩效目标、专项项目绩效目标三类,分类明确绩效目标设置审核责任分工,规范设置范围及内容,在优化完善原有绩效目标申报模板基础上,新设物业管理费等5类部门预算共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模板,充分发挥绩效目标全程引领约束作用。

二是统筹实施绩效评估和预算评审。采取部门自行评估与财政重点评估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源头管控。督促指导省级各部门(单位)对所有新增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及专项项目开展事前自行评估。省级财政坚持推进阶段项目重点评估全覆盖,做到既评“大项目”也审“小项目”。

三是逗硬相关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将绩效目标审核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未按要求设置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纳入财政项目库,不得申请预算资金。将评估评审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建议不予支持的,原则不得纳入财政项目库;对建议予以支持或部分支持的,综合部门预算规模、项目轻重缓急、资金绩效高低等因素,统筹确定是否纳入预算安排数。

责任编辑: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