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4〕264号)要求,2025年,我县获得国家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794万元。为贯彻落实《四川省生猪保供稳价九条措施》(川农发〔2023〕36号)相关文件精神,稳定发展我县生猪生产,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中江县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
一、使用原则
坚持“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规模优先、标准优先、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使用范围
(一)育肥黑猪出栏奖补(100万元)
1.补贴对象:中江县辖区内出栏育肥黑猪的养殖场(户)。
2.补贴范围: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出栏黑猪,且具有当地畜牧兽医站开具电子检疫证明的所有黑猪养殖场(户)。
3.补贴标准:按照黑猪养殖标准,养殖时间120天以上的育肥黑猪,一次性给予80元/头补助(按照先出栏先补贴原则,补完为止)。
(二)黑猪种猪引种补贴(94万元)
1.补助对象:引进黑猪种猪到中江县的养殖场(户)。
2.补助范围: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引进黑猪种猪的养殖场(户),黑猪种猪体重须大于或等于50 kg。
3.补助标准:根据黑猪市场行情调研,为鼓励养殖场(户)引进优质黑猪种猪,计划按引种单价进行分段补助。引种价格为4000元/头以下的(不包含4000元),按照引种价格的30%进行补贴;引种价格为4000元/头以上的(包含4000元),按照1500元/头进行补贴。单个养殖场引种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全覆盖补贴(60万元)
1.补贴依据:《德阳市农业农村局、德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德阳市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的通知》(德农〔2022〕66号)
2.补贴对象及金额: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购买了能繁母猪保险的农户自缴18元/头进行全覆盖、全额补贴。
(四)生猪养殖应急设施设备补贴项目(30万元)
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补贴购买了应急救援相关设施设备的生猪规模养殖场,以提升养殖场的应急处理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特别是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
1.补贴对象:全县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
2.补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有限空间通风、检测、作业防护等相关设施设备,其中应急设施设备必须包含的有:空气过滤器、全身式安全装备、防护用头套、通风设备、防爆头灯、应急通讯设备、防护服、防毒防烟面具(具体参数要求见附件1),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养殖场能够迅速启动应急措施,保障生产安全。
3.补贴标准:补助比例不超过业主采购相关设施设备总价的30%,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1200元(按照先申请先补贴原则,补完为止)。
(五)标准化生猪养殖场改造升级建设项目(320万元)
1.基本条件:(1)不在禁养区和限养区;(2)规模以上养殖场的需要有合法用地手续,符合环保要求;(3)业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服从管理;(4)已享受过政策支持的建设内容不纳入补助范围。
2.补助标准:补助比例不超过纳入补助范围总投资的30%。
3.建设内容:主要用于生猪生产条件改善,现代设施装备提升等。
(六)生猪出栏(存栏)先进乡镇激励项目(45万元)
1.奖补对象:年终生猪出栏(存栏)情况考核优秀的村(社区)。
2.奖补标准:针对年终生猪出栏(存栏)情况考核优秀的每个村(社区),给予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一次性奖励资金3万元。
(七)中江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编制(7万元)
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解决中江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编制费用。根据《中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江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发〔2018〕47号)有关规定,全县畜禽养殖区域规划期限为2018—2022年,现已过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需重新划定我县畜禽养殖区域。该项目由德阳市中江生态环境局牵头编制。
(八)科技推广服务与生猪疫病预防控制(138万元)
该项经费主要用于生猪科技技术推广、培训及生猪重大动物疫病防疫技术服务、宣传、技术培训等支出;用于生猪食药同源技术推广;购买生猪养殖有限空间安全警报设施设备;用于生猪生产统计监测、疫情监测预警服务等;购买生猪免疫疫苗、疫病监测试剂、防疫设备设施、免疫反应救治及死亡补偿、染疫生猪扑杀补偿、病死猪及病害猪产品无害化处理等。
以上资金都是计划资金,若在项目实际实施完毕后,支出后还剩余有结余资金,在资金规定使用年限内,县农业农村局可统筹调整用于后续的生猪生产发展及生猪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支出。
三、申报程序及申报要求
(一)育肥黑猪出栏奖补资金
1.申报程序:(1)申请:对满足条件的黑猪养殖场(户),由养殖业主自愿向当地畜牧兽医站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2)审核: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生猪数量和检疫证明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相关资料纸质档和电子档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生产科教中心。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股室对上报数据、资料进行严格审核。(3)公示:县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无异议后进行公示。(4)兑付补贴: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县级报账制有关要求,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账到户。
2.申报时间及要求:黑猪出栏后及时申报给乡镇畜牧兽医站,乡镇畜牧兽医站5个工作日内报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生产科教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生产科教中心收到申报材料审核后,集中三个月公示一次,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县级报账制有关要求,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场到户。
(二)黑猪种猪引种补贴
1.申报程序:(1)申请:对满足条件的黑猪养殖场(户),由养殖业主自愿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按照养殖场(户)的规模,分两种类型提交相关资料。(2)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书后,组织相关股室对黑猪引种数量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相关资料纸质档和电子档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生产科教中心。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农业生产科教中心、动物卫生服务中心对上报数据、资料进行严格审核,计财股、纪检组做好监督工作。(3)公示:县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无异议后进行公示。(4)兑付补贴: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县级报账制有关要求,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场到户。
2.申报要求:符合引种程序,养殖场(户)引种之前必须提前向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生产科教中心报备。经同意后,再按县外引进生猪相关要求办理手续。
(三)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全覆盖补贴
1.申报程序:一是业主申请。购买了能繁母猪补贴的农户向乡镇畜牧兽医站申请,填写申请书。并提供购买能繁母猪保险相关证明(保单)。二是乡镇初审。乡镇畜牧兽医站收到申请书后,填写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全覆盖补贴汇总表,并把相关资料交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生产科教中心。
2.申报所需资料:①申请书;②中江县2024年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全覆盖补贴公示表;③中江县2024年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全覆盖补贴汇总表;④公示照片;⑤保单。
(四)生猪养殖应急设施设备补贴项目
县农业农村局确定应急救援相关设施设备的型号及标准(附件1)—符合条件的业主自行采购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的设施设备—业主提供采购的发票、照片等相关资料,并自愿填报项目申报表,提交至当地乡镇畜牧兽医站—由乡镇畜牧兽医站初审后,填报项目汇总表,于5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生产科教中心—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股室进行抽验,抽验比例不低于20%—资料审核无异议后集中三个月公示一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县级报账制有关要求,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场到户。
(五)标准化生猪养殖场改造升级建设项目
业主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实施对象,后按照程序实施。实施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照补助金额拨付资金到户
(六)生猪出栏(存栏)先进乡镇激励项目
年终生猪出栏(存栏)情况考核优秀的村(社区)于2026年1月底之前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书和相关佐证资料,包括协调和帮助的佐证资料、年终生猪出栏(存栏)情况考核优秀等相关资料或照片—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并签章,于5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生产科教中心—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股室审核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程序进行拨付资金。该奖励资金拨付到乡镇人民政府后,仅可用于生猪生产发展方面,不可用于人员工作补贴等。
(七)中江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编制
该项目由德阳市中江生态环境局牵头编制中江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待专家评审方案后,提交技术报告,按程序拨付资金。
(八)科技推广服务与生猪疫病预防控制
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使用范围和金额,生猪科技技术推广、培训及生猪重大动物疫病防疫技术服务、宣传、技术培训、生产统计监测、疫情监测预警服务等按实际支出报账;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按程序购买生猪养殖有限空间安全警报设施设备;生猪食药同源技术推广按照实际推广情况进行补助;购买生猪免疫疫苗、疫病监测试剂、防疫设备设施、免疫反应救治及死亡补偿、染疫生猪扑杀补偿、病死猪及病害猪产品无害化处理等,按相关规定进行采购和报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用好存量资金,县农业农村局要安排领导和专人负责资金使用及相关工作。相关乡镇也要落实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工程进度,严把工程质量关。
(二)加强资金管理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奖励资金。对弄虚作假冒领奖励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奖励资格,收回奖励资金,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附件:有限空间相关设施设备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