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遴选细则
一、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熟悉并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等电商领域法律和规则,本人没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热爱电商事业,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作风正派,形象良好,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4.具有电商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积极参加农村电商培训、资源对接、网上经营等活动,积极指导、引领当地群众从事电商。
5.从事三农电商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
(二)专业条件
1.农村电商指导员:根据村民需求,开展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线上购销、物流配送服务,开展电商宣传、推广、普及和运用。帮助电商平台、企业、主播等积极对接当地农特产品资源,提供农村电商网络搭建和技术支撑,改进电商供应链建设。主动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定期汇报当地电商发展情况,配合解决问题、突破困境,助力当地电商产业做大做强。
2.农村电商主播人才:熟悉当地农产品情况,具备直播网络运营能力,能够通过直播电商进行销售,能够提供产品设计、文案策划、视频拍摄、品牌推广、直播运营等服务,能够运用电商平台规则,汇人气、涨粉丝、引流量。
二、遴选程序
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人才的遴选,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遴选应以村为单元,基于各行政村的人口规模、地理位置、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程度等实际情况,坚持“按需配备、示范引领、逐年推广”原则,不搞“一刀切”,实现符合条件的村“能配尽配”。遴选遵循以下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有意愿的个人填写《四川省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人才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提交村“两委”。
(二)村级申报。村“两委”汇总核实后,报所在乡镇进行初审。
(三)乡镇初评。各乡镇党委、政府按照公开透明、公平择优原则,对推荐人选开展初评,遴选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报县商务主管部门。
(四)县级审定。县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对建议人选开展终评,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最终入选人员名单。
(五)备案管理。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将最终名单报至市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市商务主管部门将各县(市、区)名单统一汇总后,报送至商务厅备案。
附件:四川省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人才申请表)
附件:
四川省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照片 | ||||
民族 | 政治面貌 | 籍贯 | |||||
户籍地址 | |||||||
手机号码 | 身份证号 | ||||||
通讯地址 | |||||||
申报者 身 份 (可多选) | □返乡创业农民工 □退役军人 □返乡创业大学生 □村干部 □农村致富带头人 □其他:_______ | ||||||
从事产业 (可多选) | □种植业 □养殖业 □农产品加工 □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 □农村电商(□直播电商) □农村手工艺 □其他:___________ | ||||||
创办经济 实体名称 | |||||||
创办时间 | |||||||
担任职务 | 技术职称 | ||||||
基本情况 | 创办主体基本情况介绍,主要包含营业收入、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情况和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品牌建设、产品营销等情况。可附页填写。(400字以内) | ||||||
获奖情况 (乡镇级以上) | |||||||
村“两委” 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 ||||||
乡镇人民政府初审意 见 |
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 ||||||
县级商务部门审定意 见 |
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