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川医保规〔2024〕2号)和《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工作的通知》(德医保发〔2022〕75 号)、《德阳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经办规程》(德医保中心〔2023〕14号),现对中江县2025年6月评估合格的医药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8日,公示期间对公示的医药机构有异议或发现其存在不符合医保协议管理条件的,可拨打0838—7214233或至中江县医疗保障局综合业务统筹协调办公室进行反映。
单位名称 | 地址 | 拟签订医保服务项目 |
德阳聚创之家弘万大药房有限公司 | 德阳市中江县凯江镇松山街548号 |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使用;(五)异地就医个人账户资金使用。 |
德阳市康信佳黎大药房有限公司 | 德阳市中江县凯江镇继光大道西段287号 |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使用;(五)异地就医个人账户资金使用。 |
德阳市康信佳黎大药房有限公司半山怡景店 | 德阳市中江县凯江镇北塔西路168、170号 |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使用;(五)异地就医个人账户资金使用。 |
中江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 ||
2025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