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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继登记公告(编号:2025-020)
索  引  号: 510623-2025-005846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6-06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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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6-06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本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的继承(受遗赠)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6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中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38—7250557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不动产证号

申请登记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何恒喜(产权人姓名吴钦多)

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永太镇云龙东街


105.67m²

综合

永私房字第0244号、江国用(95)字第068

何兴春

中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6

责任编辑: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