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控为主+监督辅助”原则,财政厅聚焦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非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全闭环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一是聚焦事前环节。
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建立覆盖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非政府采购项目决策机制及工作流程。同时,强化预算刚性约束,非政府采购项目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二是聚焦事中环节。
年度预算执行中,加强非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资金执行情况监督,督促主管部门定期向财政厅报送非政府采购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支出与预算批复保持一致。
三是聚焦事后环节。
结合年度财政检查计划,对相关部门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非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以及内控制度是否匹配、决策程序是否合规、合同签订是否合理、档案资料是否完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