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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下达衔接资金220.5亿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索  引  号: 510623-2025-005729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6-03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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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6-03 来源:省财政厅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财政厅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近日,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0.5亿元,重点支持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以及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等方面,助力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一是聚焦重点区域。

将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欠发达县域摆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突出位置,在因素测算的基础上,按照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每县不少于8000万元、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每县4000万元、欠发达县域每县4000万元的标准,单独补助25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27.09亿元、25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10亿元、6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外的欠发达县域2.4亿元。

二是突出产业发展。

立足资源禀赋,坚持因地制宜,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分别不低于60%、50%。安排资金14.66亿元,支持1333个村立足当地资源、资产,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安排资金15.55亿元,支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乡镇、“高原粮仓”等建设,更加突出产业发展导向,引导脱贫地区加快推进优势特色产业提质增效。

三是促进就业增收。

聚焦脱贫群众增收,通过合理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在以工代赈项目建设中优先吸纳当地脱贫群众参与务工、落实跨省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建立就业帮扶车间、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联农带农机制,促进脱贫劳动力拓宽就业增收渠道。

责任编辑: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