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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邓斌同志、周礼强同志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公告
索  引  号: 510623-2025-005599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5-29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中江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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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5-29 来源:中江高新区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10月30日,中共德阳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德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邓斌同志任中共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书记、周礼强同志任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于2023年3月出具了《审计报告》。现将审计整改情况予以公告。

一、整改工作推动情况

针对审计反馈的问题,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高度重视,召开党工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要求各部、各事业中心全面认领问题,仔细分析症结所在,深刻反思具体原因,研究细化整改措施,逐一分析研究审计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整改要求及时限,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全力推进整改落实。所有审计发现关于邓斌同志任中共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书记、周礼强同志任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期间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共计36个,目前已经完成整改26个,剩余10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完成整改情况

1.贯彻执行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推动事业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按时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且规划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引领指导不够

一是中江高新区未按要求于20214月底前完成市政府安排的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20215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中江县20229月才印发实施。

二是中江县对部门的目标任务,明确要求中江高新区2021年完成拓展区(西南控规)详规编制,但中江高新区202112月才提请中江县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委会,后经县政府,审议,20224月西南控规才获批准。

三是未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且产业发展规划未对园区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谋划部署,仅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小节中描述了对现有自来水和污水管线设施进行改造,提高给排水和污水处理能力20216月,经县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通过的产业发展规划也无绿色发展相关内容。

整改情况:已于20247月编制完成《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西北控规详细规划稳定性不足,在审批完成9个月后又对其中46.9%的面积进行全面修编

2018年5月,中江高新区未经党工委会审议同意,将编制“西北控规”草案通过中江县自然资源局提交县政府审议,2020年3月审议通过。2020年7月中江县“四站和一”对西北控规影响已明确,但中江高新区未考虑该影响,继续组织编制图则,于2020年10月完成最终规划成果。在“西北控规”编制完成前,中江高新区未经县政府同意于2020年9月又启动“西南控规”编制工作。2020年12月,在未经党工委会议、未进行必要性论证、未征求规划地段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未经相关采购程序,邓斌同志直接签署了与“西北控规”同一服务机构的“西南控规”委托协议,包含西北片区部分,并进行全面修编,涉及472.87公顷(西北片区占整个西南控规的46.9%),收费按新编(全面修编)70%计费,涉及合同金额102.14万元,2022年2月,“西南控规”经县政府审议通过。

整改情况已经中江高新区党工委会专题研究,明确在今后规划编制过程中,提前谋划、科学论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前期研究与现状调研严谨有序,做到规划具有整体性、长期性、经济性、实用性等,引领园区高速高效、环保健康发展。因特殊原因需要对规划进行修编、维护等,严格按相关规定征求意见、开展论证,经党工委会议审定后报县政府同意再启动。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针对审计发现的未编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年度计划,且发展不佳问题

2019年至2023年,中江高新区未制定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年度计划。2021年印发了中江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但未围绕规划明确6个方面重点任务、年度计划。2021年与2022年,未研究、部署将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2020年至2023年7月,中江高新区拥有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数量各减少1家,高新技术企业、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级工程实验室、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德阳市企业技术中心、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数量无增长。

整改情况:已编制2024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年度计划,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创建培育库。2023年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51家,实现技术合同交易登记额0.6亿元,新增授权发明专利17件,成功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家,宏发电声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家,新增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家。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中江高新区2021年、2022年部分目标任务未完成,2023年完成招商引资预期目标任务难度大

一是未完成德阳市和中江县要求工业用地滚动储备任务1000亩。2021年底,中江高新区储备净地673.38亩,2022年底,中江高新区储备净地565亩,德阳市政府通报中江高新区1-11月产业净地储备居全市倒数第二位。

二是2021年、2022年未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2023年完成难度大。中江高新区2021年招商引资签约项目8个,签约金额31.45亿元,且无30亿元以上的项目;2022年招商引资新签约项目9个,签约金额53.45亿元。如:四川省德阳博益磁性材料有限公司纳米级磁性材料器材件项目要求2022年完工投产,截至202310月尚在验收,未竣工投产;四川中江高新区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道路3和道路4应于2022年开工建设,实际于2023110日才开工建设。20231月至7月,中江高新区签约项目3个,金额31.08亿元,截至20237月底,3个签约项目实际投资0.1亿元(省外投资),与当年任务差距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

提前谋划工作,并积极配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进用地报征工作,同时督促所属乡镇加大征拆力度、加快征拆进度。截至目前,已储备净地1343亩。

二是2024年建立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带队招商工作专班,加大在谈项目推进力度,一季度已成功签约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1个。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审计发现的“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及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

(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

①三重一大决策不规范,记录不完整。《四川中江高新区“三重一大”会议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三重一大”议题未审签就提交会议决策,部分事项无审议资料和决策过程记录。

②个别事项未经集体决策即确定中介服务机构、直接支付“三重一大”限额以上资金。

经审计抽查发现,一是未经党工委会决策,也未通过政府采购程序购买办公家具31.39万元。二是未经党工委会决策,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高新区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服务单位(合同金额13.2万元)、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洪水影响评价服务单位(合同金额15万元)、高新区区域水土保持评估服务单位(合同金额14.9万元)、高新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服务单位(合同金额15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四川中江高新区三重一大会议议事规则》,需要党工委集体决策的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上会前资料由分管领导严格审核把关,并提交主要领导审签同意后再进行会议研究讨论二是严格落实专人进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全程记实制度,全面、如实、客观记录决策的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做到行权有痕迹、责任可倒查三是已经中江高新区党工委会专题研究,明确以后需委托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事宜、支付三重一大限额以上资金的事项,必须提交党工委会集体决策后再组织实施。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3)项目中止(终止)机制不健全,未见研究并进行分类有效处置

截至审计时,周礼强同志任职期间,2017年签约的四川省中江县返乡创业孵化园及星级酒店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中止,邓斌同志任职期间2022年签约的山东亿诚板业(德阳)纳米新材料生产项目等4个项目终止。上述中止或终止项目未经高新区研究,中止项目未就履约时间变更、双方权利义务等后续要求进行明确。

整改情况:已对《四川中江高新区入驻企业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明确完善招商项目退出机制,切实提高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投产率。二是加强协议审查,明确协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违约责任,进一步加强协议约束力。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4招商引资档案管理不规范、重要资料缺失审计抽查发现,中江高新区招商引资档案管理不规范,未有效管理重要工作资料,档案资料不齐全。如周礼强同志任职期间,2017年签约四川省中江县返乡创业孵化园及星级酒店建设项目、四川成良仓储中心建设项目,未见项目洽谈、后续履约情况等相关工作资料。邓斌同志任职期间,2021年德阳市印发《德阳市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强调项目档案管理要求后,中江高新区也未及时对照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完整档案资料,如2023年签约的四川川一航空设备有限公司精密加工一期项目档案资料中未见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到位资金证明材料等。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项目,完善档案资料。对2017年以来签约的抽查的18个项目均已按照《德阳市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完整档案资料,同时已对2020年以来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梳理,除已过期、无法补齐资料外,已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完成项目档案查漏补缺并报高新区党工委会议通报

二是持续健全招商引资项目档案管理机制,实行档案归集一项目一档案,包括项目规划、申报、审批、签约等过程中的相关文件,以及各类资金、设备、技术支持等要素信息,为项目从规划到实施、运营提供重要依据,保证项目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性。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针对审计发现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

(1)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不完善,工作开展不规范

①2016年6月中江高新区制定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内容不完善,未明确内部审计工作在中江高新区党工委、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②未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进行内审资料备案。2017年至2023年9月,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未制定管委会内部年度审计计划,内部审计报告等未向同级审计机关备案。

③部分年度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2017年至2021年,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未开展内审工作,2022年仅完成了1次内部审计。

④邓斌同志2019年9月至2023年7月任中江高新区党工委书记,主持中江高新区全面工作。中江高新区主要领导及分工变化后,未及时变更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未明确邓斌同志为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⑤内部审计工作开展不规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不健全。2022年,中江高新区对征地拆迁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审计,该项目未编制审计工作方案,未确定审计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中江高新区未及时对审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也未及时掌握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已修订《中江高新区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并明确在中江高新区党工委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今后,中江高新区将严格按照修订后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强化内部审计工作。二是已制定中江高新区2024年内审年度计划、2024年内审工作方案,并经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三是已调整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中江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杨海龙为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抓党风廉政不到位,多名领导干部受党纪政务处分

周礼强同志任职期间,有7人次干部职工因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等,在2021年至2022年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包含周礼强同志本人。

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利用党工委会、职工会、支委会等常态化开展党章党纪党规、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学习宣传,并及时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身边典型案例,教育干部职工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二是持续深化作风纪律建设,引导干部职工树立以人为本、务实为民意识,切实优化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质效,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执行有力。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加强对此次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各分管领导抓好分管领域所涉问题的具体整改落实,针对整改中难以推进的问题及时报党工委会集体研究讨论,进一步增添整改措施,确保此次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强化督查督办。由中江高新区纪工委牵头,定期对各部、各事业中心审计反馈问题落实整改情况和办理进度进行督查督办,建立督查台账,并及时向党工委反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肃追求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全部按时按质完成。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

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定期开展“回头看”,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此次审计整改工作见长效、管长远,真正使整改成为完善工作思路、转变干部作风、促进经济发展的强大助推手,推动园区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中江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