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厅印发《四川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川财办〔2025〕8号),进一步规范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日常管理和运行保障。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办法》厘清了省、市、县三级财政的系统管理责任,为共同管好用好系统提供了根本遵循。其中,财政厅负责系统功能建设,市县财政负责本级系统运营保障。
二是强调管数用数。《办法》明确了各级财政数据综合管理要求,强调各级财政部门是数据质量的责任主体,应共同发力提升数据质量,深化数据应用。
三是注重整体安全。《办法》从系统准入、系统使用、网络安全防护、数据安全保护、内控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综合性提出了管理要求,进一步夯实了系统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