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中江县民间殡葬人员教育管理工作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民间殡葬人员的服务活动秩序,整治丧葬陋习,引导和规范文明办丧,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开展绿色人文安葬模式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民发〔2024〕38号)和《德阳市民政局、德阳市公安局、德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民间殡葬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德民政发〔2025〕3号),制定本办法。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凝聚社会共识,进一步优化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5年3月14日—2025年4月12日,为期30日。
二、公示方式
中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ongjiang.gov.cn)
三、意见收集途径
(一)电子邮箱:80755848@qq.com
(二)邮寄地址:四川省中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收,邮政编码618100
(三)联系电话:0838-7251444
中江县民间殡葬人员教育管理工作办法
(征求意见稿)
民间自发形成的端公、道士、风水先生、阴阳等殡葬从业人员(以下简称民间殡葬人员)对群众治丧行为影响较大。为进一步规范民间殡葬人员的服务活动秩序,整治丧葬陋习,引导和规范文明办丧,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开展绿色人文安葬模式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民发〔2024〕38号)和《德阳市民政局、德阳市公安局、德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民间殡葬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德民政发〔2025〕3号),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等一系列决策部署,找准殡葬工作着力点和切入点,通过加强民间殡葬人员教育管理,有效规范殡葬行为,引导群众树立绿色、文明、节俭的殡葬理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
(二)工作目标。建立行之有效的民间殡葬人员教育引导制度,总结形成可借鉴、易推广、能复制的经验做法,真正把民间殡葬人员教育引导成为文明节俭治丧的倡导者、生态集中安葬的支持者、散埋乱葬整治的助力者,成为推进殡葬移风易俗的重要力量。
二、主要内容
(一)规范治丧流程,树立文明节俭理念。推行民间殡葬人员参与治丧活动报备制度,并签订《文明殡葬服务承诺书》。按照文明、节俭原则,规范民间殡葬人员承办治丧活动的治丧场所、主持治丧活动的礼仪项目、治丧时长、服务收费等内容。在治丧场所上,严禁在公共场所占道搭设灵堂帐篷、停放遗体、摆设花圈、使用高音喇叭播放哀乐、鸣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纸扎祭品,不得在出殡沿线抛撒纸钱,倡导在殡仪馆、集中治丧场所办理治丧活动。在礼仪项目上,要符合道德良俗、仁孝礼义、节俭朴实等基本要求,禁止开展低级庸俗、封建迷信等活动。在治丧时长上,要严格控制时长,一般不得超过3天。禁止假借卜卦择时等理由延长。在服务收费上,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合理收费。禁止巧立名目收取高额费用。
(二)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用地良性循环。以构建殡葬生态安全体系,促进安葬用地良性循环为目标,推行“有序集中、节地安葬、适度维护、自然消失”的安葬模式。各乡镇、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民间殡葬人员作用,引导群众利用公益性公墓、传统坟山、林地、荒瘠地进行安葬,坟墓由丧属自行适度维护管理,顺应自然规律逐步消失。坚决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和自然保护地的乱埋乱葬行为。
(三)加强宣传引导,遏制散埋乱葬现象。充分发挥民间殡葬人员的积极作用,教育他们要弘扬优秀殡葬文化传统,引导居民摒弃散埋乱葬、修大墓立大碑等行为。对现有散埋乱葬坟墓,民间殡葬人员要宣传坟墓绿化、不得硬化等生态环保理念,引导居民遵循自然规律,顺应自然发展。严禁民间殡葬人员参与坟墓硬化、立碑、扩建等修缮活动。对现有硬化大墓和活人墓,民间殡葬人员要从千年殡葬习俗、危害教训等角度,引导居民自行撤除。
三、组织形式
(一)开展民间殡葬人员摸排登记。各乡镇对本区域民间殡葬人员进行摸排登记,掌握年龄、学历、主要职业、从事殡葬业时间、参与殡葬活动年均次数、从业师傅等基本情况,分析民间殡葬人员结构、相互关系,确定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民间殡葬人员,为做好教育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纳入殡葬行业协会教育管理。成立中江县殡葬协会,负责对全县民间殡葬人员服务和自我管理。协会要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开展民间殡葬人员教育培训。主要内容为学习殡葬法规制度和政策规定,规范治丧流程,引导生态集中安葬,遏制散埋乱葬,治理大墓、硬化墓、活人墓等突出问题,形成殡葬移风易俗由民间殡葬人员正面引导、居民自觉遵循的格局。
(三)建立民间殡葬人员奖惩制度。对配合政府推行移风易俗的民间殡葬人员,优先参与中江县殡葬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并获得必要条件和保障。在文明治丧中表现优秀或在丧事某一环节改革中起到重大作用的民间殡葬人员,由协会给予表彰。对脱管的民间殡葬人员或有悖道德良俗、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参与违规土葬和破坏全域火化政策、阻碍殡葬改革等行为的民间殡葬人员,由属地政府给予约谈,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民间殡葬人员在确定丧事规则、选择安葬地点、参与修坟建墓等方面具有很重的话语权,对传统殡葬习俗的发展演变起着重要推动作用,直接影响人们的殡葬观念。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发挥他们的正向作用,就牵住了深化殡葬改革、破除丧葬陋习、推动移风易俗的“牛鼻子”。要站在生态安全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做深、做细、做实民间殡葬人员的思想工作,赢得他们真心支持。
(二)加强组织领导。将民间殡葬人员纳入协会组织教育管理作为推进殡葬移风易俗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县民政局负责筹建中江县殡葬协会并对其进行行业管理;县精神文明办、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督促辖区内民间殡葬服务人员加入中江县殡葬协会,教育引导民间殡葬服务人员和丧户文明规范办丧。
(三)细化实施方案。要结合实际,按照工作内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做到内容实、管得住、效果好、能复制。要适时加强纵向横向沟通交流,及时分析研判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经验,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四)搞好统筹谋划。要把加强民间殡葬人员教育工作与违规建设硬化大墓、活人墓等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谋划,消除殡葬陈规陋俗思想根源。设立镇(村)监督举报电话,及时解决群众治丧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
(五)加强舆论引导。要正确对待群众和媒体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和事件。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前制定应对预案,确保出现负面舆情时在第一时间主动发声,严防曲解误读、恶意炒作,为加强民间殡葬人员教育管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文明殡葬服务承诺书
附 件
文明殡葬服务承诺书
为引导群众树立绿色、文明、节俭的殡葬理念,推进文明丧葬,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本人特做如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及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宣传中江全域都是火化区政策,劝导死者家属将死者遗体进行火化,决不参与违规土葬活动。
二、积极引导死者家属利用公墓、传统坟山、荒瘠地安葬骨灰。主动拒绝为活人墓地看风水、测方位等封建迷信活动。决不参与或协助死者家属在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公路沿线、文物保护区、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内修建坟墓。
三、在操办殡葬活动中,按规定开展服务活动,接受监督和检查,决不开展低级庸俗、封建迷信等活动。一般情况下将治丧时长控制在3天以内,绝不借卜卦择时等理由延长。不乱收费、不坑蒙拐骗、不欺行霸市。
四、积极引导治丧家属在殡仪馆、集中治丧场所开展治丧活动。主动劝导治丧家属不在公共场所占道搭设灵堂帐篷、停放遗体、摆设花圈、使用高音喇叭播放哀乐、鸣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纸扎祭品,不在出殡沿线燃放爆竹、抛撒纸钱,自觉维护人居环境。
五、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应处罚。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