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本次公示主要就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所在地或者与本规划有直接或者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的意见或建议,对规划实施过程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其规划支持与否的态度。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
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原四川中江经济开发区)
规划范围:
四至范围东临凯江河,西邻城市外环路,南接南渡村猫儿嘴,北接杰兴大桥,规划面积约14.3平方公里。
产业定位:
优先发展机械电子,兼顾发展食品医药、轻工纺织。
经济目标:
到2020年,实现工业总产值达200亿元。
规划概况:
规划区于2008年,取得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局批复的四川中江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川环建函[2008]947号);2014年,由于规划区主导产业、规划期限与目标、污水排放规划等内容发生了调整,园区管委会编制了规划环评补充报告(川环建函[2014]200号)。2015年,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函[2015]153号”同意四川中江经济开发区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定名为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认定后园区四至范围不变。2015年,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关于认定四川中江经济开发区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批复》(川府函[2015]153号)文件,正式认定四川中江经济开发区为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四至范围不发生变化。根据德阳市人民政府以《德阳市人民政府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认定四川中江经济开发区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批复的通知》(德府函[2015]119号),明确园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和装备制造等优势主导产业。2018年中江高新区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主导产业电子信息、新材料、医药。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s1oIctOgvkpjca_Tle7Ww?pwd=7tg4
五、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s1oIctOgvkpjca_Tle7Ww?pwd=7tg4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
七、规划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38-7136969
电子邮箱:570167958@qq.com
通讯地址:中江县二环路北一段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