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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元兴水库右干渠整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资料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8-19 来源: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项目名称:四川省都江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元兴水库右干渠整治工程

项目位置:江县元兴乡、永丰乡和仓山镇

建设单位:中江县水利水电技术推广中心

方案编制单位:德阳润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四川云鼎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验收评估单位:四川美景未来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本次整治元兴水库右干渠设计灌面2.61万亩,主要承担自身灌区农业灌溉用水任务。元兴水库右干渠设计流量1.50~0.600m3/s,加大流量1.87~0.750m3/s。采用10年一遇(P=10%)防洪标准,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工程等级为IV等。主要整治范围为元兴水库右干渠明渠及渠系建筑物,整治渠道长24.53km,其中:衬砌明渠长15.675km,整治及新建暗渠3.72km/65座,整治隧洞4.683km/18座,新建落地槽0.119km/2座,保留倒虹管0.2km/1座,保留公路涵洞0.132km/6座,泄洪闸拆除重建14座,拆除重建及新建机耕桥17座,保留及拆除重建人行桥155座,拆除重建及新建放水洞56座,新建山洪渡3座,拆除重建人行桥带渡2座,保留及新建穿渠涵洞4座,新建及保留山溪接水62座,拆除重建掏淤梯64座。

占地面积12.59hm2,总投资3523.65万元,土石方开挖5.05m3,土石方回填2.30m3,弃方2.75m3就近运至渠道背坡面低洼处以及暗渠及隧洞进、出口附近堆放。项目施工期为20238~20245月,总工期10个月。

公示说明: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文件,中江县水利水电技术推广中心2024814日在中江县水利局主持召开了四川省都江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元兴水库右干渠整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资料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公示期限:2024819日至2024913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冯林刚19983531722

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电话:中江县水利局0838-7211924

责任编辑: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