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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安镇关于2024年5月光伏发电工作的提示
索  引  号: 510623-2024-009727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5-09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太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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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5-09 来源:太安镇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各村社区、全镇居民:

据了解,近期又有部分公司到我镇推广分布式光伏业务,为保障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请大家做好如下解释工作。

一是目前我县备案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多为企业与农户合作的户用光伏,与“业主自建”的原则不符,应当按照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分类到先发改局办理备案。

二是我县根据3月7日市发改委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专题研究会会议精神,各区(市、县)自3月7日起暂停办理分布式户用光伏项目备案业务,待市发改委出台全市操作规范文件后恢复办理。

三是我镇辖区内涉及的大量区域属于禁止建设范围: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风景名胜区、保护区、景区、传统村落;地灾点、拆迁规划区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近几年可能实施重大项目的村组。

请大家提醒群众注意甄别,避免群众上当受骗,严禁公司违法施工。

责任编辑:太安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