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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中心2024年定点康复救助项目
索  引  号: 510623-2024-004696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4-09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县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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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4-09 来源:县卫健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残疾儿童作为残疾人中的特殊群体一直备受关注,对于这些孩子来说,越早获得康复救助,就多一分恢复健康的可能。

为使残疾儿童得到及时精准的康复治疗,最大限度减少残障的发生,方便日后生活,及早回归社会,中江县妇幼保健院作为四川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现有肢体残疾、智力残疾、言语残疾、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资质,快来看看您能享受到哪些优惠政策?

对象范围

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0-6岁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脑瘫儿童年龄放宽至12岁。

救助条件

救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德阳市中江县户籍;

2、持有残疾人证或具有县级以上残疾等级评定机构、三级以上资质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3、有康复需求,且经专业医疗康复机构明确诊断具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

救助时间及标准

康复训练救助:康复训练救助不超过2万元/人/年。每年训练10月,每月2000元。

报名所需材料

1、三级及三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

2、近三月检查报告结果原件或复印件。

可包含:

①头颅磁共振/CT/彩超;

②血常规、肝功能;

③结核检测;

④脑电图;

⑤Gesell评估报告、智力评估报告、孤独症评估报告、脑瘫儿童评估报告等相关检查。

3、儿童和父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本需复印开户页及残疾儿童本人页)、社保卡复印件1份;

4、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监护人以父母优先,其次是祖父母或其他亲属;

5、有残疾证的儿童需残疾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6、没有残疾证的儿童需个人2寸免冠照2张;

7、项目审批表。

中江县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科拥有一支多元化、跨学科康复医疗团队,其中包括儿童保健、儿童发育行为、儿童康复及传统中医等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护人员。在ICF框架下,采用国际先进的儿童康复评测系统,通过客观、精准、精细的康复诊断和评估,医院与家庭协作,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深度挖掘儿童潜力,为孩子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科室主要开展有语言评估、精细运动评估、粗大运动评估、孤独症儿童心理教育评核、韦氏智力测试等评估,及语言训练、作业训练、大运动训练、孤独症训练、小组课、集体课、音乐课、早期综合训练、感统训练等课程。同时拥有小儿推拿和针灸、低频电疗、脑循环等治疗项目。

就诊地址:

门诊:健康保健楼二楼 儿童保健科

住院部及训练中心:急诊住院楼三楼儿童康复科

联系电话:0838-7251397(门诊)  0838-7233522(住院部)


责任编辑:县卫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