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广大种植户:
为全面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四川省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农〔2023〕290号)和《2023年中江县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计划对新技术推广、新产品推广进行补贴,以更好的完成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目标任务,为全面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工作,促进农业绿色发展,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提供保障。
补助对象:中江县全域种植户及新型经营主体(优先考虑2023年两个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区)。
补助时间:2023年9月-11月。
补助标准:项目总补助额度81.28万元。对缓释肥料、商品有机肥、微生物肥料等实行差额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产品价格50%,最高补助50元/亩。小麦机械化种肥同播补助40元/亩,油菜无人机种肥同播和无人机喷施叶面肥各补助15元/亩。已建立的配肥站对作物专用肥套餐制进行配制,对购肥业主补助30元/亩。
相关要求:补贴的缓释肥料、微生物肥料必须取得农业农村部肥料登记证,商品有机肥是指按照NY/T525-2021标准生产的商品有机肥,且必须取得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肥料登记证。
报名面积必须是本人或新型经营主体承包地块面积(对外服务面积不能报名);本项目不能与其他同类型项目重复补贴。
优先对两个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区开展补助,再按照报名时间先后顺序享受补贴,额度用完为止,超过补助额度的部分不予补助。
报名时间:2023年9月7-8日。
报名地点: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集中办公区514室(中江县土肥站)
报名要求:提供营业执照(个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租地合同复印件、2023年中江县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新技术、新产品推广补助申请表。
注意事项:不得因可享受补助提高(虚高)肥料销售价格,不得造假领取补助,一经发现,取消补助资格。
县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不负责款项赊欠和催收事宜。
联系电话:0838-7250881。
中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6日
附件:2023年中江县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新技术、新产品推广补助申请表
附件 2023年中江县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新技术、新产品推广补助 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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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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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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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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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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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作物种类及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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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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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粮油作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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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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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 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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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大田作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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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 米 |
亩 |
其 他 |
亩 |
拟报名内容及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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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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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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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