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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考中考期间严格控制噪声污染的通告
索  引  号: 510623-2023-010307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5-29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  键  词:高考中考 期间 严格控制 噪声 污染
相关附件:
发布时间: 2023-05-29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2023年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即将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规定,现就可能产生噪声影响的活动,作出有关限制性规定事项通告如下。

一、5月22日至6月13日,禁止下列行为:

(一)除抢修、抢险外,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及中午12时至下午2时进行各类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其中高考(6月7日—6月9日)、中考(6月11日-6月13日)期间,凡在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工地,必须停止一切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二)禁止居民集中区内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服务加工作业。

(三)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四)禁止商业经营单位(个人)使用高音喇叭进行宣传招揽顾客的活动。

(五)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露天娱乐集会活动。

(六)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产生噪声污染。

(七)禁止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产生高噪声的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

(八)禁止在住宅楼内进行高噪声的室内装修活动。

(九)其他法律法规禁止产生高噪声的行为。

二、高考、中考期间,县执法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中江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合执法,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快从重处罚,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予以制止。

三、为方便群众监督,现向社会公布相关职能部门投诉电话:

举报投诉电话

县执法局:6280220

县教体局:7216901

县公安局:110

县文旅局:7212520

县市场监管局:12315/7200903

中江生态环境局:7251877

四、本通告2023年5月22日起实施。

中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中江县教育和体育局

中江县公安局

中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中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德阳市中江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